和平省14名交通警察受到纪律处分
和平省公安局党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对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14 名人员因工作中违反规定而给予训诫和警告。
和平省公安局党委检查委员会刚刚对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14 名人员因工作中违反规定而给予训诫和警告。
和平省警察局 11 月 19 日下午提供的信息。
和平省公安党委检查委员会查明,2020-2022年任期交通警察局基层党委第七党支部违反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放松领导和监督,导致多名党员在执行被赋予的任务时出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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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省警察总部。照片:和平警察局 |
省公安党委检查委员会评估这些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决定对第七党支部给予警告处分,并对第七党支部两名原书记给予2020年至2025年任期的训诫。
此外,省公安党委巡视组还对交警部门5人给予通报批评、7人给予警告,并提请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