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将一名女婴卖给三名男子为妻,被判入狱 15 年
Ha和Trang合谋将这名12岁女孩骗卖到国外。之后,受害者又被三次卖给当地男子为妻。
2 月 24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魏氏河(1986 年出生)和罗氏河庄(2002 年出生)进行一审开庭审理,二人均居住在乂安省祥阳县安胜乡,罪名是“贩卖儿童“。
起诉书称,2017年6月,母亲为了给女儿丁氏MX(2004年出生)找一份保姆或家政工作,去找了魏氏河(其弟弟的女儿)。河得知后答应帮忙找工作。
得知罗氏河庄在中国生活并结婚后,河先生打电话要求为 X 提供一份工作。河庄说,她只会去中国结婚,没有工作可做,如果她同意,她将向孩子结婚的家庭支付 1 亿越南盾,而河先生将获得 1500 万越南盾的工资。

哈女士听后表示同意。之后,该男子与X的母亲见面,谎称已为X在中国找到工作。X的母亲相信了她,同意让女儿出国。
2017年6月10日,Ha接X.乘坐大巴前往广宁省芒街市。在那里,Trang请人带X.经一条边境小路前往中国,而Ha则返回越南。
在国外,Trang以3.14亿越南盾的价格将X.卖给了一名1994年出生在中国河北省的男子。Trang托人将1.15亿越南盾交给Ha。之后,Ha又将1亿越南盾交给了X.的母亲,而她自己也从中获利1500万越南盾。
X.与第一任丈夫共同生活了大约两年,之后Trang以83万元人民币(约合2.75亿越南盾)的价格将她卖给了河南省的第二个男人。据Trang的说法,由于X.的离异,Trang不得不将这笔钱退还给她的第一任丈夫。
与第二任丈夫生活两年后,X.被另一名女子卖给了河北省的第三名男子,成为他的妻子。2022年4月,Tinh Thi MX被越南蓝龙儿童组织救出并带回国。
2024年8月7日,受害人向警方报案。四天后,魏氏河和罗氏河庄向警方自首。
侦查机关查明,Ha、Trang首次犯罪时,X.年仅12岁6个月零25天。
庭审中,两名被告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Trang供述,受害人逃跑后,X.的第二任丈夫来找她讨要钱财。因此,她不得不向他支付4万越南盾。因此,她从卖孩子一事中获利600万越南盾。在本案中,Trang两次卖掉X.,因此她应承担加重处罚的情节。
受害人到庭受审时,要求两名被告人赔偿其1亿越南盾,被告人Ha某经其劝说,向受害人家属赔偿1100万越南盾,被告人Trang某赔偿300万越南盾。
人民法院经全面审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魏氏河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卢氏河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