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将一名女孩卖给三名男子,被判入狱 15 年
Ha和Trang合谋将这名12岁女孩骗卖到国外。此后,受害者又被三次卖给当地男子为妻。
2 月 24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魏氏河(1986 年出生)和罗氏河庄(2002 年出生)进行一审开庭审理,二人均居住在乂安省祥阳县安胜乡,罪名是“贩卖儿童”。
起诉书称,2017年6月,该母亲因想为女儿丁氏MX(2004年出生)找一份保姆或家政工作,便去找了其弟弟的女儿魏氏河(Vi Thi Ha)。河得知此事后,答应帮忙找工作。
得知罗氏河庄在中国生活并结婚后,河先生打电话请求为 X 提供一份工作。河庄说,她只会去中国结婚,不会有工作,如果她同意,她将向孩子结婚的家庭支付 1 亿越南盾,而河先生将获得 1500 万越南盾的工资。

河某听后表示同意。之后,该男子与X的母亲见面,谎称已为X在中国找到工作。X的母亲相信了她,同意让女儿出国。
2017年6月10日,Ha接X.乘坐巴士前往芒街市(广宁省)。在那里,Trang请人带X.经一条边境小路前往中国,而Ha则返回越南。
在国外,Trang以3.14亿越南盾的价格将X.卖给了一名1994年出生在中国河北省的男子。Trang托人将1.15亿越南盾交给Ha。Ha随后将1亿越南盾交给X.的母亲,X.的母亲从中获利1500万越南盾。
X.与第一任丈夫共同生活了大约两年,之后Trang以8.3万元人民币(约合2.75亿越南盾)的价格将她卖给了河南省的第二个男人。据Trang的说法,由于X.的离异,Trang不得不将这笔钱退还给她的第一任丈夫。
与第二任丈夫生活两年后,X.被另一名女子卖给了河北省的第三名男子,成为他的妻子。2022年4月,Tinh Thi MX被越南蓝龙儿童组织救出并带回国。
2024年8月7日,受害人向警方报案,控告上述嫌疑人。四天后,魏氏河和罗氏河庄向警方自首。
调查机构查明,Ha和Trang首次作案时,X.年仅12岁6个月零25天。
庭审中,两名被告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陈某供述,受害人逃跑后,X.的第二任丈夫来找她讨要钱财。因此,被告人必须向该人支付4万越南盾。因此,被告人从此次出卖中获利600万越南盾。本案中,陈某两次出卖X.,被告人应承担加重处罚情节。
受害人到庭受审时,请求两名被告赔偿其1亿越南盾。被告人Ha某劝说受害人家属赔偿其1100万越南盾,被告人Trang某赔偿其300万越南盾。
人民法院经全面审查,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魏氏河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卢氏河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