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孩子的母亲被判入狱两年
经过两次退回案卷进一步调查,以查明母亲是杀害了孩子,还是因为害怕通奸行为被发现而意外杀害孩子,人民法院最终以过失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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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等待庭审开始的整个过程中,一直趴在桌子上。图片:Uyen Trinh |
12月14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家庭和少年法庭以过失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氏金方(38岁,居住于胡志明市平新县)2年监禁。
此前,法院曾两次开庭审理,但均将案卷退回进一步调查,以确定被告人犯罪时的主观意识。
据记载,Phuong与Nguyen Trang先生于2000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Phuong在胡志明市新平市场(Tan Binh Market)销售布料时,与附近摊位的一名布料销售男子发生了婚外情,并生下了一个女儿。
因为怀疑,2016年初,张先生偷偷带女孩去医院做了DNA检测,结果显示他不是孩子的父亲。
2016年2月9日晚,Trang先生把妻子叫进房间询问发生了什么事,但Phuong躲开了他,于是他打了Phuong的脸,并关上门,不让她出去。午夜时分,Trang先生打开门,让Phuong下楼陪孩子睡觉。
第二天早上,当 Trang 先生进入房间时,他发现婴儿全身发紫,停止了呼吸,而 Phuong 的左手腕正在流血。
法医检验结果显示:颈部肌肉及软骨受到挤压,类似绞勒伤状。急性肺水肿,颈部肌肉出血,软骨下肌肉组织散在出血。甲状软骨及气管软骨内黏膜严重充血。
因此,2016年2月18日,Phuong因谋杀罪被起诉。2017年初,侦查机关将指控改为过失杀人罪,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也向Phuong提起公诉。
在之前的审判中,Phuong 作证说,她不小心将手镯戴在了脖子上,不知道自己已经杀死了自己的孩子,直到早上 7 点左右才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她割腕自杀……
但合议庭表示,被告人手上佩戴大量首饰,这些首饰接触到孩子颈部,堵塞了孩子呼吸道,导致孩子死亡的侦查结论,与被告人的自白、侦查机关的证言以及庭审时的证言不一致。
庭审现场法医的解释是,西门手镯整个戴在前臂上,并没有接触到颈部,如果手镯受到撞击,尸体上肯定会留下痕迹……
被告人的行为是故意的,预见到后果但允许后果发生,接受后果的发生。
然而,在今天下午的庭审中,法官小组认定,根据专家的解释,没有足够的依据来断定被告使用了多大的力量撞击孩子的颈部。
当被告按压颈部时,孩子是否有反射?如何反应?如果有反射,被告能够识别。然而,对于儿童和老年人来说,即使有反射,反射也很微弱或根本不存在。
综上所述,认为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是杀害子女的依据不足。
为确保无罪推定原则,并根据审判时效规定,合议庭裁定接受检察院代表的起诉,以过失杀人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
据 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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