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决定颁布25年后:红宝书之梦仍未完成
当初当地政府发“绿皮书”的时候,住在旧太和镇(现太和坊)的涂女士一家都确信它具有最高的法律价值,但是当他们去办理红皮书的发放手续时,却惊讶地发现需要有收据证明自己已经付了钱才被认可。
拥有“绿色封面”仍不被认可
25多年前(1998年),居住在太和坊(原太和镇和孝坊)新城街的范氏秋女士一家参加了土地拍卖,全额支付了款项,并获得了当时义丹县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土地分配决定。然而,直到如今,她已年事已高,手中仍然没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证(CNQSDD),又称“红皮书”。
据记载,1998年,范氏秋女士和陈氏春女士参与了05号地块使用权的拍卖,该地块面积为78.4平方米。2位于义丹县太和镇汽车站区,价格为60万越南盾/平方米21999年1月8日,义丹县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01/QD-UBND号决定,关于划拨土地用于建设住宅,面积为39.2平方米2以范氏秋叶夫人的名字命名(该决定印在一张蓝色纸板上,因此当地人称之为“蓝色封面”)。从此,秋叶夫人一家便在此建房居住,从未有过任何纠纷。

然而,自2020年起,涂女士的家人办理转入红本的手续时,却被拒绝,因为当局表示,没有收据,所以无法证明她已经履行了经济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涂女士家人的土地登记档案中,2020年和孝坊人民委员会也确认涂女士家人已履行了财务义务。此后,富贵二区税务局也确认,范氏图女士已支付2352万越南盾购买位于义丹汽车站的住宅用地,面积为39.2平方米。2随后,太和镇土地登记处支局也对该地块进行了实地勘察和测量。

至2020年11月,涂女士一家也已缴纳完毕各项财务义务(土地使用费、不动产登记费),但红皮书仍不见踪影。
尤其是2022年8月30日,太和镇土地登记处支局书面回复称:就她家目前的情况而言,没有任何文件证明在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费,也无法确定按照1993年《土地法》规定的征收额度(是否履行了财务义务),因此太和镇土地登记处支局在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时没有转移信息以确定财务义务的依据。

“如果没有钱,当时义丹县人民委员会就不会做出给我母亲分配土地的决定。更何况,如果条件不满足,谁能建好房子,安稳地过上25年的生活呢?”——阮氏香女士(涂女士的女儿)说道。
迂回处理?
据调查,“绿地”——即分配住房用地的决定——此前由义丹县人民委员会授予了许多家庭,主要位于48号国道沿线、市场附近和繁华的商业区。当时,这些住房大多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拍卖,所得款项也纳入了预算。

经当地核实,类似涂女士家的情况也存在,他们拿到了“绿皮书”,收据也丢了,但也拿到了红皮书。新城小区居民NCT先生说,他家几年前就拿到了红皮书。
我们在与太和镇土地登记处分局合作时获悉,从2024年8月1日起,像涂女士家这样的情况将需要首次颁发土地使用权证,而这项工作的责任属于区和公社当局。

太和坊人民委员会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部部长范进勇先生表示,由于坊政府新成立,无法掌握所有尚未办理、尚未颁发或变更土地使用权证的案件。对于之前已获分配土地的案件,请相关人员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坊人民委员会,以便指导处理。
显然,民众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此前地方政府划拨土地的决定都有其依据。然而,由于收到决定的时间已经很长,保留收据或付款证明文件可能已不再足够。
更何况理论上老百姓没交钱就已经很难了,政府却发了决定,就这么让老百姓建房安居几十年。另外,就算老百姓没留缴费凭证,缴费凭证肯定在当地政府的档案里,或者随便找找就能找到。
在太和坊新设的背景下,人们越来越期待新政府能尽快清理并彻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包括解决像范氏秋儿一家这样获得“绿皮书”的家庭的权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