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39个月
(Baonghean.vn)12月3日上午,义丹县人民法院就居民武文光(居住在义丹县义庆乡上庆村)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流动审判。
起诉书称,由于先前发生的冲突,2011年7月8日晚,阮庆利、武文光、武文三、武文台、陈文台和阮廷环在从义丹县义庆乡昆奈山脚下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正朝相反方向行走的杜文顺和阮玉黄。
陈文台将刀递给阮庆利,武文光从阮庆利手中夺过棍子。阮廷黄要求阮庆利和阮文光跪下道歉,否则将殴打他。阮庆利和阮文光不肯跪下,于是阮庆利用刀砍人,武文光用棍子,武文台用铁管,武文山用啤酒瓶殴打阮庆利和阮文光。
阮玉黄先生因此受伤,左眼受损,致残率达48%。陈文台对武文光实施犯罪后逃离现场。2015年8月28日,武文光因被通缉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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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阮玉黄因左眼失明、身体残疾率达到48%而不得不辍学。 |
庭审中,武文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刑法》第104条第3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武文光有期徒刑39个月。
明泰
照片:Hoang L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