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红皮书制作需知的4项新规
第151/2025号法令正式生效,对土地领域做出了重要修改。以下是办理红皮书手续时需要了解的四项新规定。
1、向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授予第一本红皮书。
根据该法令第五条规定,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有正式授权向国内个人、越南公民中的海外越南人和居住社区签署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此外,公社级人民委员会还被授权执行许多其他任务,例如批准补偿、支持和安置计划;决定具体土地价格;以及决定该地区安置住房的出售价格。

2. 缩短手术时间
土地初始登记办理时间由20日压缩为不超过17个工作日,初始证书发放时间保持不变,不超过3个工作日。
对于土地变更登记程序,处理时间为1至20个工作日,具体取决于每个案例:
- 土地使用权转让、赠与、继承、出资:不超过8个工作日
- 土地使用者信息或地块地址变更:不超过4个工作日
- 更正已发出的红皮书:不超过8个工作日
- 改变土地用途:不超过7个工作日
3. 您可以选择在同一省份内递交申请的地点。
根据该法令第十八条规定,土地登记申请可以由过去仅在土地所在地提出,改为选择在同一省、市内任何一个单位提出。
该规定适用于初始土地登记档案和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变更登记档案,有助于人们更灵活地办理手续。
4. 无需确认土地是否适合规划
乡镇人民委员会在办理红皮书发放手续时,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另行确认是否符合规划、无争议、土地使用稳定。
此举有利于缩短办理时间,减少行政手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预计这些变化将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减少等待时间并方便人们办理土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