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五年
(Baonghean)-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是一项新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的积极大力参与下,已初步形成了为森林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动力……
义安省自然总面积为1,649,853.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1,176,150.3公顷(占自然总面积的71%),河流水系密集,拥有山区、中部地区、沿海平原等各种生态区,为提供森林环境服务(FES)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然而,FES付费政策在越南是一项独特的、前所未有的政策,因此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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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义梅乡(Nghia Dan)的 Hieu River 林业公司的人工林。 |
鉴于上述困难和复杂性,省人民委员会在实施上述工作中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系统、细致的指导。随着基金的成立,省政府成立了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并责成森林保护发展基金负责落实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
为有效运行基金,出色地完成任务,该省选拔了高素质、有能力、年轻、有热情、有责任心的干部加入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章程和运作细则;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主持制定并下发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实施方案。
得益于此,基金运作已进行了许多创造性探索,并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措施。其中,基金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主动向省人民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建议,以发出适当的指示;积极动员和利用资金来源,及时为森林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服务。
关于筹措资金工作,该基金认为这是履行职责的关键一步。因为只有做好筹措资金工作,才有资金落实支付政策,反之亦然。因此,该基金定期执行计划,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多种形式,并加强督促已签订信托合同的单位向该基金申报并缴纳DVMTR款项。
虽然“一边走一边排队”,但凭借这样的做法,森林保护发展基金在过去5年里已直接成功与15家使用森林环境服务的机构洽谈并签订了信托合同,其中包括10家水力发电厂和5家清洁水生产和供应厂。此外,森林保护发展基金定期审查以扩大收入来源,特别是对正在建设中的使用森林环境服务的机构进行宣传,并在这些机构投入运营时洽谈签订信托合同,例如:池溪水电站、雄昆水电站、溪泰水电站、班昂水电站、仙风水电站、嘉南水电站、仁鹤水电站、同文水电站、周胜水电站……
同时,我们正在继续审查和研究扩大水产养殖、工业生产设施和利用水资源的服务的收入来源……因此,年收入不仅快速增长,而且还能确保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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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 Hoat 自然保护区的原始森林。 |
据统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义安省森林保护发展基金累计总收入达 2409.98 亿越南盾,其中:2012 年:436.37 亿越南盾(森林保护服务费:432.81 亿越南盾,森林用途转换费:3.57 亿越南盾);2013 年:453.70 亿越南盾(森林保护服务费:443.36 亿越南盾,森林用途转换费:10.35 亿越南盾);2014 年:512.56 亿越南盾(森林保护服务费:494.08 亿越南盾,森林用途转换费:18.48 亿越南盾); 2015年:1007.34亿越南盾(DVMTR资金:692.61亿越南盾,转换森林用途资金:314.72亿越南盾)。 |
森林保护发展基金特别重视支付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支付不仅要及时,更要公平准确,避免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后果,比如容易引发民间矛盾,使森林保护发展难以进行。
为做好支付工作,除协调各区建设直达基层的支付网络、指导落实港铁服务支付政策外,还加强了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基金每年都健全检查督导制度,仅2015年就协调实施了20多轮基金预算投资支持的项目和计划;2016年上半年,组织工作组对多个重点地区森林环境服务有偿使用相关的护林活动进行了检查……从而帮助基金及时发现、处理和纠正基层、社团、村组在政策执行,特别是森林环境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经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林业总局、越南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等工作组的检查调研,义安省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的活动被评定为全国较好落实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的单位之一。
除2011年和2012年预算欠款当时无支付记录(现已获政府总理2015年10月13日第1820/TTg-KTTH号批示批准)外,其余年份的收付工作基本同步进行。截至2015年支付计划结束(2016年4月30日),累计已支付基金1740.98亿越南盾。
多年来,支出结果稳步增加,具体如下:2012 年:175.64 亿越南盾(森林环境服务支出);2013 年:204.94 亿越南盾(森林环境服务支出);2014 年:291.37 亿越南盾(森林环境服务:273.36 亿越南盾,重新造林支持:18.01 亿越南盾);2015 年:1069.03 亿越南盾(森林环境服务:978.74 亿越南盾,重新造林支持:90.30 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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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领导检查森林保护承包现场工作。 位于 My Ly 公社(Ky Son)。 |
值得一提的是,这笔款项不仅及时、到达了承包方手中,而且为创造就业、消除饥饿、减少贫困、改善民生、帮助山区群众安居乐业、稳定山区和边境地区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随着参与森林保护承包的单位、农户和个人数量的增加,享受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的林权主体和受益人数逐年增加。具体为:2012年,享受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的林权主体有3个单位,签订合同765份;到2015年,受益林权主体已达6026户,其中,单位林权主体10户,乡镇人委会40户,长期受让土地的农户和个人5976户,签订合同1万余份。
许多参与森林保护合同、面积大、质量好的农户每年获得数千万越南盾的森林环境服务收入。例如,在华纳水电站和库达水电站,2015年每户承包保护30公顷森林,森林环境服务收入达到1200万越南盾/年。
受惠于这项政策,群众积极参与森林经营、保护和建设,为制止乱砍滥伐贡献力量,森林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违反森林保护、建设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行为逐年减少。
2011年,全省森林违法案件1366起,到2015年下降为695起,对稳定和保障森林面积、维持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逐步作用。
2014年义安省水电站流域签订BVR合同的总面积(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BVR技术设计文件)为97,258.38公顷,而2015年签订BVR合同并准备文件和付款的总面积为228,106.8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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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森林保护发展基金工作人员检查森林服务费支付执行情况。 位于 Que Phong 区。 |
尽管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基金领导班子也认为,还有许多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其中,许多问题需要全省和中央政府的共同参与。因此,未来一段时间,义安省森林保护发展基金除了自身努力改进外,希望得到省人民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以及相关部门、各级政府的更多关注、指导和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才能更加务实有效,为推动全省林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有关森林环境服务支付政策的所有信息,读者可以访问这里!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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