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因涉嫌策划推翻政府接受调查
当局认为,阮文大及其同伙在河内和其他几个地方开展了许多旨在推翻政府的活动。
7月30日,公安部安全侦查局作出决定,对阮文台及其同伙在河内等地实施颠覆人民政府活动案的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予以拘留。
调查机关在河内二征县对阮文岱(48岁)提起公诉; Le Thu Ha(35岁),暂居河内二征区; Pham Van Troi(45岁),河内Thuong Tin; Nguyen Trung Ton(45岁),清化省Quang Xuong; Truong Minh Duc(57岁),胡志明市第8郡; Nguyen Bac Truyen(49岁),胡志明市新平区人。
被告人因涉嫌《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颠覆人民政府活动罪”被提起公诉并被羁押,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同样与“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有关,7月24日下午,乂安省警方逮捕了黎廷良(52岁,居住于安城县合盛乡)。侦查机关表示,黎廷良近期“频繁从事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扰乱当地治安秩序”。
第七十九条 颠覆人民政府罪 建立或者参加推翻人民政府的组织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组织者、策动者、积极参加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二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其他共犯,处5至15年有期徒刑。 |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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