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生效的7项杰出新政策
2025年8月,许多新政策将生效,特别是与医疗保险、教育、动员参加人民防空活动的人员制度和政策、国家机关电子交易的连接和数据共享等有关的政策……
1.第188/2025/ND-CP号法令,详细说明并指导《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实施,自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
据此,儿童健康保险卡的有效期规定如下:
- 9月30日或之前出生的儿童:从出生日期到当年的9月30日,儿童的年龄为72个月。
- 9月30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从出生日期到该月最后一天,儿童的年龄为72个月。
对于缴纳年度健康保险的学生,健康保险卡的价值如下:
- 一年级:小学一年级10月1日起;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从孩子满72个月当月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12年级学生:当年1月1日至9月30日。鼓励12年级学生缴纳医疗保险,并享受资助金额直至最后一学年的12月31日,以确保其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福利,即使转学也无需偿还资助费用。

2. 补充关于2025年8月1日起公共投资资金来源及资产的规定
国会通过了第68/2025/QH15号《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该法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增加了许多关于资本来源和资本投资资产的新规定。
具体而言,2025年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和投资法第11条增加了对资本来源和资本投资资产的规定,包括:
- 国家预算。
- 公共财产。
- 发展投资基金;储备基金,补充公司章程资本;税后盈余,增加公司章程资本;以股份分配红利;资本公积。
- 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这是第69/2014/QH13号《企业生产经营用国有资本管理和使用法》没有规定的新规定。
3. 补充2025年8月15日起海关经营优先权规定
这是政府于2025年8月15日起生效的第167/2025/ND-CP号法令第1条第4款所规定的内容。
因此,企业无需接受海关总部的通关后检查,除非有迹象表明企业存在违反海关法和其他与进出口管理有关的法律规定的情况。
此外,其他优先制度依据《海关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由海关、港务、仓储业务机构优先办理货物优先收发货手续、优先查验监管等。
对于需要接受专项检验的货物,企业可以将进口货物运至企业仓库存放,等待专项检验的结果,但专项检验法规定货物必须在口岸接受检验的情况除外。
如果货物必须在边境口岸接受专家检查,则将优先接受检查。

4. 自2025年8月3日起免于领事认证的文件和文书
该内容经第196/2025/ND-CP号法令第1条第7款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关于领事认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自2025年8月3日起生效。
因此,免于领事认证的文件包括:
- 根据越南和有关外国所加入的国际条约或根据互惠原则,文件和文书可免于领事认证。
- 越南主管部门与外国主管部门之间直接或通过外交渠道转移文件和资料。
-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文件和文书无需领事认证。
- 外国文件和证件无需经越南国家主管机关领事认证,因为该机关可以自行确定文件和证件的真实性。
其中,旧规定中,越南或外国接收机关不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或领事证明的文件,按照越南或外国相应法律规定执行。
5. 2025年8月7日起进出口及过境货物如何电子缴税
自2025年8月7日起,出口、进口、过境货物及出境、入境、过境运输工具的税务电子交易程序由财政部第51/2025/TT-BTC号通知规定。
根据第51/2025/TT-BTC号通知第7、8、9和10条,纳税人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以电子方式纳税:
- 通过电子海关支付网关。
- 支付中介服务提供商通过银行协调收款。
- 通过银行协调收款,并与国库取得收款授权。
- 通过未与海关协调收款的银行或支付中介服务提供商。
6.自2025年8月4日起发放一系列收养书和文件模板。
司法部发布了第10/2025/TT-BTP号通函,对收养簿、文件表格和记录的记录、使用、管理和存储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自2025年8月4日起生效。
因此,自 2025 年 8 月 4 日起适用的新书籍和文件形式包括:
- 2 本书样本。
- 国内收养登记所需文件有6种。
- 涉外收养登记文书样本19份。
- 国内收养登记和国际收养登记的7种通用文件。
- 国内收养证书电子版。
具体来说,国家管理机构在提供在线公共服务时,也会利用申请表和声明书中的信息构建交互式电子表格。行政手续办理人员在申请表和电子声明书上签署数字签名。

七、民防训练动员人员自一百零五年八月二十三日起工资。
第200/2025/ND-CP号法令关于被动员参加训练、辅导、演习和执行民防任务人员的工资、薪金、伙食补贴和特殊津贴的规定,自2025年8月23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不从国家预算领取工资的人经主管机关决定调动时,发给:劳动津贴;膳食津贴;特别津贴。
从国家预算中领取工资的人当被动员执行民防任务时,他们所在的机构或组织将全额支付:工资;福利;差旅津贴;火车票;区域津贴或有毒环境中的工作制度(如果有)。
对于合同工,参训期间将: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工资、津贴制度。以上费用纳入所在机构或单位的正常经营预算。
非预算企业和组织工作人员因公出动执行民防任务时,由动员机关发放:劳动津贴;餐费津贴;特殊津贴;对因公出动不从国家预算领取工资的人员,经主管机关决定,还应当发放其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