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名海关和税务官员是如何参与其中的?

May 27, 2016 05:48

在最近三起经济案件中被起诉的122名被告中,有70人是前海关和税务官员。

Chi cục Hải quan cửa khẩu Khánh Bình, nơi hàng chục lãnh đạo, cán bộ tiếp tay cho các DN chiếm đoạt hàng trăm tỉ đồng tiền hoàn thuế GTGT. Ảnh: N.ĐỨC
庆平边境海关分局,数十名官员与企业合谋挪用数千亿越南盾的增值税退税。图片来源:N.DUC

2016年3月和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对胡志明市、安江等多个省市发生的三起诈骗和侵占数千亿越南盾增值税退税案件的起诉。

三起案件共计122名被告,其中70人为原庆平边境关口海关分局(安江)、胡志明市海关官员、税务官员等官员及领导……

三个常见的技巧

公安部侦查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骗取增值税退税,企业往往使用三种伎俩。

首先,在柬埔寨和越南设立企业,然后这些企业相互签订外贸合同,将货物从越南出口到柬埔寨。其次,企业利用在越南设立的企业法人身份购买假发票,使进口货物合法化。第三,伪造外贸合同付款文件,伪造文件将资金从柬埔寨汇到越南,并从柬埔寨公司的活期账户向越南公司支付款项。

接下来,这些企业又与海关和税务官员勾结,伪造出口到柬埔寨的货物数量,使其数量比实际出口数量高出许多倍……

例如,在黎氏芝及其同伙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52名被告提起公诉,罪名包括诈骗、侵占财产、非法买卖发票以及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被告中有34人曾任庆平边境口岸海关分局(安江省)领导和官员。

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黎氏芝(安江省金芝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同伙利用金芝公司、芳芳松公司、丹青都企业等法人名义,在安江省、胡志明市等地多家企业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2381张,发票上虚报的买卖金额达4000多亿越南盾。

池某在掌握了所购商品的发票和付款单据后,继续与柬埔寨两家公司串通,伪造手机、家用电器、面粉等商品的出口合同,发票上列出的商品总价值超过4000亿越南盾,并伪造了增值税退税申请。池某共计从国家预算中获得了近420亿越南盾的退税。

海关有效支持

为了成功实施税务挪用,Chi与2008年至2012年8月担任庆平边境关口海关分局局长的Nguyen Thanh Tri先生及其继任者Nguyen Van Bien先生(2012年至2013年10月担任该分局局长)串通一气。Tri先生和Bien先生指示其下属伪造Chi及其同伙公司的出口报关单。作为回报,Chi同意向海关支付每份出口报关单20万越南盾,以及出口报关单上货物价值的0.3%。

按照Tri先生的指示,每天从分行收到的“小费”都由值班组长收取,并按比例分配:分行主任拿40%,副主任拿12%,组长和三名值班人员各拿12%。此外,Tri先生还分别从分行获得了三笔奖金,共计1500万越南盾。

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3年,庆平口岸海关分局34名领导和工作人员为池某的三家公司办理了数百份出口报关单,并在数量和商品上虚假标注“出口货物”等手续,收受贿赂近17亿越南盾。其中,池某非法获利3.56亿越南盾;边某获利2.61亿越南盾……

税务领导知道这是错误的,但仍然这样做

2013年9月,应税务总局的要求,财政部、安全总局和公安部收到文件,称西南省份多人设立“幽灵”企业,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侵占国家退税。

侦查机关经调查查明,范成勇在安江省安富县庆安乡设立“新成利公司”、“新利金公司”和“新成利安富公司”等公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范成勇从多家国内企业购买了2076张假发票,并利用其设立的三家企业的发票相互开具发票,制作虚假文件和记录,伪造外贸合同和出口记录。在多名海关和税务人员的帮助下,范成勇贪污税款454亿越南盾。

每办理一份退税单,范青勇就给TĐD先生(安江省税务局副局长,已于2013年去世)4000万越南盾;给原安江省税务会计申报处处长阮青松先生800万越南盾。安江省税务局其他多名官员也收受了范青勇的贿赂,帮助新青莱公司获得近240亿越南盾的退税。

同样,每处理一份文件,阮勇就向安江省安富县税务局副局长武清恩(Vo Thanh Ngoan)支付2000万越南盾,并向安富县税务局局长杨黄燕(Duong Hoang Yen)赠送价值500万越南盾的礼物和信封。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杨黄燕和杨黄燕签署文件,批准阮勇旗下两家公司办理20笔退税,总额超过900亿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案中,安江省庆平边境口岸的许多海关官员在从范成勇担任董事的公司收取每份出口申报单上出口货物总价值 0.3% 的钱时继续“陷入困境”……

一起案件,35名海关官员被起诉

2016年3月,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对西贡食品技术股份公司(国有持股51%,隶属于西贡贸易总公司)前董事长黎勇及其同伙一案中的46名被告提起公诉,指控其挪用近1260亿越南盾的国家资金。其中,803亿越南盾已退还增值税,456亿越南盾正在办理退税申请时被发现。

在被起诉的46名被告中,有35人是海关官员(3名胡志明市海关官员和32名安江省海关官员)。

据巴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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