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越南人民公安的光荣
值此人民公安部队传统日(194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9日)80周年之际,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苏林将军撰写了题为《80年——越南人民公安部队的光荣》的文章。
乂安报业广播电视台谨此全文介绍:

八十年的建设、战斗和成长历程,充分肯定了人民公安部队的革命性质和顽强战斗力,是党、国家和人民值得信赖的重要武装力量。越南人民公安部队的历史是一部英雄的历史,越南人民公安部队的传统光荣,越南人民公安部队的业绩辉煌,为越南民族的英雄历史作出了重大贡献,领导越南革命事业冲破重重险阻、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人民公安部队自成立以来以及在两次抗法抗美战争中,始终紧密联系人民,与人民军队、其他力量、各部门、各层级密切配合,在维护安全秩序、保卫革命成果、保卫党和人民、保卫社会主义政权、打击和镇压各类犯罪、保障人民安宁幸福生活的第一线发挥着先锋骨干作用,建立了许多默默无闻却无比辉煌的功绩,为民族解放和祖国统一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革新、工业化、现代化和积极融入国际社会事业中,人民公安机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贯彻落实党的主张、路线、国家的法律、政策,不断奋斗,团结一心,携手共进,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与全党、全民、全军一道坚决维护安全秩序,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关心人民生活,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不断作出贡献。
无论在任何条件和情况下,人民公安部队始终发扬奉献精神,为国为民,甘于奉献。千千万万的英勇事迹,为了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舍生忘死,日夜奋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公安干警的每一个功绩、每一个好人好事、每一个努力都为维护国家和平稳定、遵守纪律和法律作出贡献,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宁生活保驾护航,弘扬人民公安的光荣英雄传统,树立和巩固人民对党、国家和人民公安部队的信任、热爱和拥护作出贡献。
一代又一代人民公安指战员在民族革命事业中的忠诚、牺牲和巨大贡献得到了党、国家和人民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授予许多崇高的称号和奖章,闪耀着一代又一代人民公安指战员在艰苦卓绝的保卫国家、保卫人民、保卫家园、维护人民安宁幸福生活的斗争中忠诚祖国、孝顺人民、纯洁革命本色、英勇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的英雄史诗,永远是越南党、国家、人民和民族的骄傲。
8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因为越南人民公安机关始终在党的绝对、直接和全面领导下,秉承越南工人阶级性质,“知道只要党存在,我们就存在”,始终为祖国的独立自由、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安全和人民安宁幸福生活而奋斗和牺牲;紧密联系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工作和战斗,“我醒着,人民睡得好;我戒备着,人民玩得好;把人民的欢乐和幸福当作生活的意义”,这是人民公安机关出色地完成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的力量源泉。
越南人民公安机关始终与人民军、公安机关和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调动全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投入维护安全秩序的事业;一代代官兵不畏艰辛、不怕牺牲,英勇善战、足智多谋、富有创造力、机智过人,在维护安全秩序的斗争中成为“钢盾”、“利剑”,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路线方针的模范,发挥“开路先锋”作用,成为直接保卫党的力量,因此,公安官兵的努力更加重要。团结互助与国际合作有助于打造越南人民公安不可战胜的力量。
全党全民全军正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地把国家带入发展繁荣富强的新时代。“放管服”改革,在全国34个地方同时实行两级地方政府,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同时也对维护安全秩序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国家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人民公安部队的责任十分重大,但无比光荣。人民公安部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要保持自豪感,弘扬英雄传统,继续团结一致、携手并进、同心协力,以人民军队和外交部门为核心,为全党全民全军胜利实现党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营造和平稳定的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党对人民公安事业的绝对直接领导,不断巩固工人阶级性质和血肉之躯的人民性。党的领导是保卫治安事业和公安工作一切胜利的永恒原则、客观要求和决定性因素;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维护和加强党对人民公安事业的绝对全面直接领导。
坚持革命性质;在建设和组织履行人民警察职能任务中坚定不移地运用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在维护安全秩序中发扬人民警察队伍的党性、阶级性和人民性,是人民警察队伍履行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重任的关键和决定性因素。
全警队伍要始终深刻领会敬爱的胡伯伯的教导:“我们的警察是人民警察,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开展工作”;深刻领会“以民为本”、“尊重人民、贴近人民、理解人民、向人民学习、对人民负责”的观点;切实履行“民知、民议、民做、民检、民督、民利”的方针,经常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与人民共患难、共患难,随时准备为拯救人民而牺牲;关心、劝告并及时解决人民的困难、问题、想法和合理诉求,真正成为“人民的和平支点”。以多种形式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全民保卫国防运动,筑牢人民安全的“民心”,把人民安全阵地与全民国防结合起来,筑牢全民国防阵地,筑牢维护安全秩序第一线的坚固“堡垒”。


第二,人民公安部队要高度履行保卫党的使命,确保党的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安全有序是发展胜利的基础。在当前革命时期保卫党,不仅意味着保卫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保卫社会主义政权,保卫党的思想基础、观点、政策和路线;保卫领土主权、边界、海洋和岛屿,处置危机局势、国家紧急状态,抵御风险;也意味着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当前,保卫党的使命是确保党的十四大前各级代表大会圆满成功,确保2026年至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胜利。此外,人民公安部队将继续在打击“和平演变”活动以及我党七大以来指出的“四大危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三、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保持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首先,有效落实政治局新发布的四项战略决议,即第57号决议、第59号决议、第66号决议、第68号决议。
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和落实胡志明主席的指示:“公安机关不能落后于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最好公安机关先行”,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配合、支持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有效落实党的路线、路线方针和路线。

公安机关要主动掌握、及时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克服制度和政策中的漏洞和不足,消除“瓶颈”;预防和遏制偏差、牟取暴利和“利益集团”的萌芽;打击、防范和消除串通、影响和破坏制度、政策和法律的行为。重点发展安保工业,与国防工业一道,真正成为民族工业的先导,有效参与并直接为国家高质量发展进程作出贡献。
大力部署创建数据经济活动;发挥参谋、协调作用,有效实施06号项目,支持政治系统依法行政,如期实现涉企行政手续全部在线办理、畅通无阻、透明高效;全省行政手续不分行政区域办理率100%。积极开展涉外和国际安全秩序工作,筑牢安全防线,化解远程复杂安全秩序问题;发挥引领作用,引领引领,促进其他领域融入国际,重点抓好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快速可持续发展。
四是加强维护安全秩序的措施。切实贯彻“主动安全”方针,从源头、从基层预防和及时处置可能造成不稳定的风险和因素,不采取被动应对和突然袭击的措施。有效部署确保国内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数字安全、数据安全、互联互通安全、社会安全以及战略重点领域安全的工作。重点实施预防和持续减少犯罪的措施,建设无毒品和无犯罪的社区,努力建设无毒品和无犯罪的省份,为建设社会主义模范社会和社会主义省份奠定基础。继续推动变革,提高国家安全秩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巩固社会秩序、纪律、安全和健康,为新时代国家发展创造最有利条件。
第五,着力建设一支真正廉洁、强大、纪律严明、精干、现代化的人民公安部队。在全军建立战斗力强的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坚决抵制思想道德和作风腐败现象,积极打击“非政治化”武装力量、将人民公安部队脱离党的领导的阴谋。发挥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贯彻“上表率先,下表效仿”的方针。
将学习践行胡伯伯六项教导作为一项文化活动、一项经常性、实践性活动,深入到每个单位、每一位公安干警和战士的工作和战斗中。注重建设一支政治意志坚定、战斗精神强、革命进取精神强、纪律严明的干部党员队伍,敢想、敢做、敢担当、敢于创新、敢于为公牺牲;始终把国家、人民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全心全意为祖国和人民服务;建设一支能力卓越、威信高、能胜任任务的领导指挥队伍。
以80年的光荣传统为荣,党、国家和人民始终相信并希望,在光荣的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的衷心信任、支持和帮助下,人民公安力量将发扬革命品质和优良传统,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的核心力量,出色地完成被交付的各项任务,与全党、全民、全军一道,继续谱写辉煌的历史篇章,胜利落实伟大主席胡志明的战略方针和遗嘱,实现全民族的愿望“全党全民团结一致,为建设和平、统一、独立、民主、富强的越南而奋斗,为世界革命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