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第四次入狱,被判处终身监禁
曾三次入狱的杜安出狱后,与狱友合谋买卖毒品。因这项涉及大量毒品的罪行,杜安被判处终身监禁。
10月29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桂峰县芒诺乡的被告人何文端(1992年出生)因“非法贩毒”罪名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2020年,段某在宣河监狱(隶属公安部)服刑期间结识了阮文奇(居住在河静省)。出狱后,段某与阮文奇一直保持联系。
2023年8月底,Ky打电话给Doan,想购买30包海洛因,双方商定价格为8000万越南盾。Ky预先向Doan转账5500万越南盾,并同意在收到毒品后支付剩余款项。

之后,段联系了桂峰县智乐乡一名名叫武(身份和背景不明)的男子,以92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了90包粉色毒品。段计划将其中30包卖给买家,其余的藏起来慢慢出售。
2023年9月10日上午,卖家联系了Doan,指示他前往Vu的营地取货。在约定的地点,双方进行了交易,买卖了90包毒品。
9月11日凌晨0点30分左右,段某前往桂峰县周金乡时,被警方发现并逮捕,警方在其身上搜出超过1.8公斤的毒品。
在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声称他曾因毒品相关犯罪三次被判入狱,盗窃财产。
被告在狱中结识了Ky。出狱后,由于贪婪和懒惰,被告明知这种行为违法,却仍与Ky合谋买卖毒品。
被告陈述了自己的困境,他的妻子去世了,他的女儿暂时和祖母住在一起,请求法庭考虑减轻他的刑罚。
然而,由于毒品数量巨大,且被告人犯有累犯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文端非法贩运毒品罪,处以无期徒刑。
至于向段安买卖毒品的人,由于被告人没有明确说明自己的身份和背景,调查机构没有依据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