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告第四次被判处终身监禁

陈武 October 30, 2024 10:11

曾三次入狱的杜安,出狱后与狱友合谋买卖毒品,并因持有大量毒品被判处终身监禁。

10月29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文端(1992年出生),居住于桂风县芒诺乡,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2020年,段某在公安部春河监狱服刑期间,结识了居住在河静省的阮文祺(Nguyen Van Ky)。出狱后,二人一直保持联系。

2023年8月底,Ky打电话给Doan购买30包海洛因,双方约定价格为8000万越南盾,Ky预付5500万越南盾给Doan,并约定收到毒品后支付剩余款项。

Ha Van Doan
被告人Ha Van Doan被判处终身监禁。图片:Tran Vu

随后,段某联系了桂风县Tri Le乡一名叫Vu的男子(身份和背景不明),购买了90包粉色毒品,总价9200万越南盾。段某计划先将30包毒品卖给该男子,其余毒品藏匿起来,逐步转卖。

2023年9月10日上午,卖家联系Doan并指示他前往Vu的营地取毒品。在会面地点,双方达成了90包毒品的买卖交易。

9月11日凌晨0点30分左右,当段某前往桂丰县周金乡时,被警方发现并逮捕,警方查获毒品1.8公斤以上。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表示,自己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三次有期徒刑,财产盗窃

被告人在服刑期间结识了Ky,出狱后,由于贪婪和懒惰,被告人与该人合谋买卖毒品,尽管他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被告人提出自己处境困难,妻子去世,女儿暂时与祖母生活在一起,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但鉴于被告人何文端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且犯罪情节严重,属于累犯,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何文端无期徒刑。

至于向杜安买卖毒品的人,由于被告人没有明确指明其身份和背景,侦查机关没有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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