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变晾米场的隐患

质量保证 May 24, 2022 11:12

(Baonghean.vn)——在收获季节,利用好天气晾晒稻米是民众的必需品。然而,侵占道路和人行道晾晒稻米并设置障碍物可能会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并危及路人安全。

此时,该省农民乂安省春稻收割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丰收的喜悦在乡村里弥漫开来。趁着晴朗的天气,人们聚集在一起晒干收获后的稻谷和秸秆。

然而,除了不少家庭在自家院子里晒稻子外,还有不少人把稻子搬到国道、区际公路上晒,造成交通阻塞,给路人带来安全隐患。

Tuyến QL 1A, đoạn từ xã Quỳnh Giang  (Quỳnh Lưu) đến xã Diễn Trường (Diễn Châu) xuất hiện nhiều điểm phơi lúa tự phát. Ảnh: Q.A
1A国道上,从琼江乡(Quynh Luu)到甸长乡(Dien Chau),出现了多处自发晾晒稻米的点。图片:QA

据记者了解,1A国道琼琉县琼江乡至田长、田安、田红等乡(田州)的路段,目前已被不少居民占据,用作晒稻的地方。该路段交通繁忙,给道路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

南北巴士司机阮光林先生说:“多年来,人们一直把稻米和稻草运到国道上晾晒。虽然我们同情民众的遭遇,但这对我们司机来说非常危险。每次经过时,我们都必须小心谨慎,既要控制车辆以免碾过民众的稻米,又要避开障碍物,以免发生事故。很多时候,在上下班高峰期,道路都很拥堵,因为我们必须避开晒稻点,或者等人们耙完地、清理完地后才敢过去……”

Tuyến Quốc lộ N2, giao với QL1A đoạn thuộc xã Diễn An, huyện Diễn Châu bị chiếm trọn làm điểm phơi lúa. Ảnh: Q.A
N2国道与1A国道在演州县演安乡的交汇处,已被完全用作稻米晾晒场。图片:QA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连接1A国道的N2国道路段。据观察,人们在道路两旁铺上防水布晾晒稻米,长达1公里多,中间只留下一条小路。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条用于运输南北高速公路建设原材料的路线,因此对道路使用者以及在路上晾晒稻米的农民来说,存在许多潜在危险。

黄功长先生——人民委员会主席奠安乡她说:“自N2国道建成以来,每到收获季节,就有村民把稻谷晾晒出来。事实上,公社已经通过扩音器进行宣传,并给村委会布置了任务,彻底教育村民不要占用交通安全走廊晾晒稻谷,但仍然有人不遵守。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备忘录,对一些村民进行了提醒,但尚未处以罚款,因为这个问题也需要和谐合理地解决。如果多次违规,地方政府将按规定进行罚款。”

据了解,每当有运送南北高速公路建设物资的卡车车队经过时,奠安乡都会广泛公布车辆的时间表,以便人们知道收集米料,避免发生事故。

Việc người dân đặt các vật cản như gạch, đá, gỗ...có thể gây tai nạn cho người đi đường. Ảnh: Q.A
人们放置砖块、石头、木头、树干等障碍物,可能会导致行人发生事故。图片:QA

不仅在农村,在荣市,也存在占用道路和人行道晒稻的情况。据统计,全市春稻种植面积达1600公顷,主要集中在兴化、兴禄、宜莲、兴政等郊区乡以及雄勇、同荣等坊。由于土地有限,许多农户用铁皮覆盖院子,导致人们经常将稻米晾晒在多条道路上,造成诸多障碍,对路人造成安全隐患。目前,市政府已指示各坊、乡加强巡查,提醒农户绝对不要占用道路和人行道晒稻。

Việc phơi lúa trên các tuyến đường lớn nếu không quan sát sẽ rất dễ xẩy ra tai nạn. Ảnh: Q.A
在主干道上无人看管地晾晒稻米很容易引发事故。图片:QA

近年来,居民家家户户把道路变成晾晒稻米的地方,这种现象并不鲜见,但现实中,经常发生因稻米与砖块、石头、标牌、树干等障碍物相撞而引发事故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道路上,人们不仅晾晒稻米,还晾晒稻草,而稻草在炎热的天气里极易着火,存在火灾隐患。

最近一次事故发生在5月15日,在途经清章县清莲乡的46号国道上,一辆丰田Altis轿车在经过一条晾晒稻草的路段后起火,导致屋主严重受伤。前几年,该省一些地方也发生过因稻草被卡在底盘下而导致汽车起火的情况。

可见,稻谷秸秆收割后进行干燥是农民的正当需求,但干燥地点、干燥时间等需要考量和合理计算,以免影响交通和路人安全。

Xe ô tô bị cháy tại xã Thanh Liên, huyện Thanh Chương ngày 15/5 vừa qua khi đi qua đoạn đường rơm rạ. Ảnh tư liệu
5月15日,一辆汽车在Thanh Chuong县Thanh Lien乡行驶时,在一条铺满稻草的道路上起火。图片由河内市政府提供

根据2016年5月26日政府第46/2014号法令第十二条第一款关于对公路、铁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在道路上晾晒稻米、稻草、残茬、农产品、林产品和海产品的个人和组织,处以10万至40万越南盾的罚款;责令其清除障碍物、清理占用路面的材料和物品,恢复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改变的原状。

如果违法行为造成他人生命损失或健康或财产遭受严重损害,则违法者可根据2015年刑法第261条第1、2、3款规定因妨碍道路交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以3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最高3年的非监禁改造,或3至7年的监禁;如果造成非常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后果,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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