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诬告抢劫的年轻人道歉

福雄 June 13, 2018 16:41

被冤枉的受害者家属要求对造成冤假错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6月13日,金瓯省盖诺县人民检察院向因犯罪被错误起诉的阮黄康、阮武佳和黎明一(均来自金瓯省)公开道歉。抢劫

蔡诺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Tu Thanh Thuy 女士承认,这一错误判决给当事人及其家人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这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代表董事会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学院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依法整改,避免冤假错案,让罪犯逍遥法外。”Thuy女士说道。她还表示,目前她尚未就物质赔偿达成协议,因为她正在等待主管部门拨付资金。

盖诺克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致歉。图片:福雄

被冤枉的青少年家属代表要求Thuy女士宣布对直接造成冤假错案的人员的纪律处分。然而,Thuy女士表示,人民检察院已经处理了此案,但“目前无法宣布”。受害者家属后来拒绝接受道歉。

据案卷记载,三年前,Lam Chi Nhan 先生到 Luong The Tran 乡(Cai Nuoc)的警察局报案,称他当时正将车停在 Luong The Tran 桥附近接电话,突然被三名骑着两辆摩托车的年轻人撞倒。这群人殴打了他,用剪刀刺伤了他的肩膀,并被抢手机价值约370万越南盾。

之后,当仁先生跑过距离抢劫现场3公里的一家餐馆时,看到一名“穿着红色T恤”的年轻男子和另外两个人正在喝酒,仁先生说这就是抢劫他财物的团伙。三名年轻男子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讯问,但均拒绝承认犯罪事实,随后三人均被起诉并拘留。

侦查期间,三名青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庭审中,他们却改口否认,声称是被迫认罪。

考虑到案件档案中收集的文件不足以作为起诉 Nhut、Khang 和 Ca 犯罪的充分理由。抢劫2016年8月,蔡诺克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中止审理此案。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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