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医院袭击医生事件的昂贵教训
(Baonghean)-“我非常抱歉”,“我非常懊悔”......这是参与袭击义安省 115 号综合医院医生的凶手的话。
冲动行为
2017年8月18日晚,义安115综合医院急诊室发生一起医生被殴打的事件。当局认定,在这起事件中,阮廷黄胜先生(新胜建筑股份公司董事长)犯有行政违规行为,包括“发表侮辱他人名誉和尊严的言论”、“扰乱医院秩序”和“损害他人健康”。
然而,事发时,荣市忠都坊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焕先生出现了。他担心亲人的生命健康,一到115医院急诊室,听到别人的言辞,就误以为医生不负责任、办事拖沓,勃然大怒。事后,阮春焕先生及时发现,并制止了Thang先生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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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115综合医院——医生遭袭事件发生地。图片:Thanh Chung |
事发地115综合医院副院长范文龙表示:“很遗憾,因为一件小事,个人没有处理好,‘低估’了它,导致事发后大家很沮丧。”
随后,黄先生手持椅子指着115医院急诊科门前的照片出现在大众媒体和社交网站上,引发公众愤怒。
虽然阮春焕先生没有殴打医生和护士,后来也介入并参与了恢复秩序,但阮春焕先生先前愤怒和暴躁的态度是不合适的,并引起了不良的社会舆论,对官员和党员的声誉和资格产生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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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言语和行为失控后,阮春焕先生(身穿白色短袖衬衫)出手阻止了袭击医生的行为 - 照片来自视频片段 |
昂贵的教训
作为胡安同志的长期员工,中都坊人民议会主席、党委书记陈光大表示:“我个人认为胡安同志的行为是冲动的,只持续了几秒钟,然后就迅速冷静下来,采取行动阻止了它。如果胡安同志能再冷静一些,上述不幸事件就不会发生……考虑对胡安同志进行纪律处分,我感到非常难过,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人。作为一名有为的年轻干部,他在工作中创造性地推行行政改革,比如最近推行的‘社区摄像头’模式,已经被其他坊、公社学习借鉴……通过这次事件,中都坊党委对胡安同志进行了严肃的反思,同时也为其他许多同志吸取了教训。”
阮春焕先生在个人反思上述事件时表示:“作为一名干部、一名党员,通过此次事件,我看到自己没有履行好干部、党员应尽的责任,没有妥善处理此次事件,缺乏定力。没有彻底调查清楚事件经过,被片面的反馈所激怒,导致一时愤怒,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过去一段时间影响了我个人的声誉和组织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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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春焕先生解释他的冲动行为 - 图片:PV |
Huan先生也深感遗憾:“如果当时我更加警醒、冷静,没有跟随Thang先生主持会议,一切就会截然不同,我也不会犯下如此令人遗憾的错误。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错误……这件事对我来说,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在我的位置上,我应该更加冷静,妥善处理,避免对个人和组织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此次事件,荣市市委指示市委检查委员会采取措施。荣市市委检查委员会要求忠都坊党委指导落实:“认真反省自身不足,接受相应纪律处分。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做好基层政府领导的自身建设。在工作作风、沟通方式和工作执行中,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表率。认真落实中央第四号决议(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审议通过的各项结论,及时纠正和克服在执行越共中央政治局2016年5月15日第05-CT/TW号指示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加强党员管理,重视监督干部、党员在工作、居住、公共场所等行为中的模范作用,及时教育和预防违规行为。”
这对很多人,特别是对干部党员来说,是一个警示,要时刻规范作风,秉持党员的责任,避免情绪“爆发”,影响党员的威信和资格,事后还感叹“要是当时我再冷静一点,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根据乂安省警方侦查局对“2017年8月18日发生在乂安115号综合医院的殴打医生、扰乱公共秩序案件”的调查结论,胡先生违反了第167/2013/ND-CP号议定第5条第1款b点规定的“扰乱医院秩序”行政法规;违反了2013年3月30日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对违规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第181-QD/TW号规定第32条第1款d点规定的“违反道德和文明作风”党员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规定,即“有扰乱安全和秩序的不文明行为”。 |
德勇-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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