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处负责指导各级党代会候选人提名的程序和文件。
(Baonghean.vn)- 想要竞选党委委员的大会正式代表必须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候选人申请。
根据越共中央委员会2020年3月20日第03-HD/TW号指示《关于贯彻落实党的选举条例的若干具体问题》,书记处就各级党代会候选人提名程序及相关文件提供以下指导:
+基层党代会提名:
- 非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正式党员,如欲参加党代会选举并经党代会审议,须向基层党委提出竞选申请。
- 当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提名非代表大会代表的正式党员进入党委,供代表大会审议和选举时,必须准备提名表,提交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表必须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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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阳县政府党委第36次代表大会(任期2020-2025年)。图片:丁俊 |
+ 区级及以上党代会的提名和候选人:
申请程序及材料:
- 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如竞选党委委员,须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竞选申请。
- 非代表大会代表的正式党员,如果竞选代表大会选举的党委委员,必须在代表大会开幕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向召开代表大会的党委组织机构提交候选人材料。
程序和提名文件:
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如果提名党组织中不是代表大会代表的正式党员进入党的委员会,提交代表大会审议选举,必须编写提名材料,报送代表大会主席团。
代表大会(会议)上,在代表团组织候选人提名的,应当由代表团团长编制候选人和被提名人名单(不以代表团名义;候选人和被提名人名单不在代表团进行表决),报送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党支部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候选资格及提名,依照党选举条例第13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党内选举规定):党委委员、常委、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的候选人和提名
1-召集代表大会的党委委员不得提名党委提名名单以外的人员;如果其名字不在党委提名名单上,则不得参加竞选或接受提名。
2、在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常务委员会委员不得提名党委常务委员会提名名单以外的人员;未列入党委常务委员会提名名单的人员,不得参加竞选或接受提名。
3、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委员不得提名政治局提名名单以外的人员;未列入政治局提名名单的人员不得参加竞选或获得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