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处开除了四名前官员。
8月22日上午,在党的中央总部,政治局和书记处开会审议了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规党组织和党员采取纪律处分的建议。
政治局和书记处认定,2021-2026 年任期(至 2025 年 2 月)的卫生部党委缺乏领导和指导责任,导致卫生部和一些党组织、党员在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以及组织实施国家管理职能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和领导指导不足。
食品安全部门许多干部和党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上退化;在履行职责和任务时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犯有长期存在的非常严重的腐败和不良行为。
祖父阮德权清化省委常委期间,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签署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决定,非法收取土地使用费。
祖父黎德江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在担任省委委员期间,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履行职责,并在履行公务时滥用职权。
祖父乐鸿颂在他担任胡志明市委副书记兼教育培训厅厅长期间,他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非法干预各区人民委员会购买外语教学设备的投资政策决定。
祖父吴公爵在他担任坚江省委委员、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他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签署了与实施坚江省吴明上县行政中心建设投资项目相关的文件,违反了法律。
阮德权、黎德江、黎鸿山、吴功拓先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上退化;在履行职责和任务时违反党规和国家法律;违反关于党员行为准则和以身作则的责任的规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公众的愤怒,并对他们所在党组织和机关单位的声誉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
根据违规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的关于对违规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政治局决定对卫生部党委2021-2026年任期进行训诫;书记处决定开除以下人员的党籍:阮德权、黎德江、黎鸿山、吴公拓。
政治局和书记处要求有关当局按照党的纪律,迅速执行行政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