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房子搬到森林里卖毒品
萨姆·文福(Sam Van Phuc)斥巨资购买了超过1公斤的毒品,准备出售牟利。然而,就在他准备出售毒品之前,他被当场抓获。在庭审中,文福承认他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换取了贩毒的钱。
1 月 15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Sam Van Phuc(1967 年出生),居住于 Que Phong 县 Cam Muon 乡,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名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萨姆·文福(Sam Van Phuc)居住在桂丰县光丰乡普克普山林区期间,结识了一名姓泰(Thai)的蒙族男子。2024年7月,萨姆·文福得知该男子持有毒品后,便联系该男子购买了50包粉色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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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毒品后,阮福将毒品带到Pu Kep林区藏匿,等待顾客购买。然而,等待了一段时间后,毒品仍未售出。7月27日晚,阮福将毒品带到48D公路沿线金合欢树林的山坡上(位于桂峰县光峰乡)。
然而,这名嫌疑人还未贩卖毒品,警方就将其逮捕,并查获了1公斤多毒品。
法庭上,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供述他贩卖毒品后转卖牟利。当法庭询问他用于购买毒品的5000万越南盾时,被告供述这笔钱是他卖掉房子所得。卖掉房子后,被告前往森林,住在棚屋里贩卖毒品。
这并非该被告首次出庭。此前,2003年,阮春福因“储存、运输和流通假币”被判处15年监禁。
随后,Phuc于2014年和2018年分别因“非法持有、贩卖毒品罪”被判处30个月和7年监禁。出狱一年后,该男子再次因毒品被捕。
本罪中,被告人提出自己处境困难、妻子离婚、年老等情况,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后,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桑文福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