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龙湾沉船事故遇难者保险公司赔付3000万越南盾/人
保险公司承诺及时向下龙湾旅游船翻沉事故遇难者支付保险金,每名遇难者赔偿3000万越南盾。
绿湾58号旅游船在下龙湾沉没后,财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局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审查损失情况,及时向遇难者支付赔偿金,并于7月21日报告结果。
据官方消息,保监会建议保险公司:
与当局协调确定受保组织和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向保险购买人和受益人迅速、足额地预付和支付赔偿金。
于7月21日前向该部门报告解决结果。
越南保险协会需要依法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Green Bay 58号(船牌QN-7105)建于2015年,长24米,载重量12吨,载客量48人。该船于2025年1月获得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证书。
据宝龙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阮玉兰介绍,该轮已在宝龙公司广宁分公司投保了船舶所有人民事责任险和船员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4日,具体条款如下:
最高赔偿金额:每次事故2.5亿越南盾。
乘客/第三方最高赔付金额:每人每起事故 3000 万越南盾。
鉴于事故中遇难人数众多,宝龙公司预计共需赔偿约12亿越南盾。伤情将根据伤情程度和医疗记录进行评估。
宝龙代表强调,他们将以最快的速度处理文件,即使在工作时间之外,也将继续处理,以便及时为遇难者家属提供支持。
事发时,该船载有49人(46名游客和3名船员),正在下龙湾2号航线上游览,途经宋索洞和迪托岛。事发后,保险公司立即与有关部门协调,前往探望并慰问遇难者家属。
当局正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和事故原因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