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稻收割机,被判入狱16个月
((Baonghean.vn)——9月27日上午,越南杜良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阮红叶(1899年生)和泰文协(1988年生)一案,被告人阮红叶和泰文协家住杜良县盛山乡第6村,涉嫌犯有《越南刑法》第135条规定的“敲诈勒索财产罪”。
据检察院起诉书称:2016年6月1日,被告人杨某在安山乡接到多用途收割机业主的委托,寻找需要收割的稻田,每亩地报酬3万越南盾,如发现陌生收割机,则不准其在该地区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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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接受邀请后,Hiep 看到春山乡黄文海先生(1968 年出生)的收割机正在为该乡人民收割水稻,于是他和 Diep 找到他,要求他支付 150 万越南盾的保护费。
看到这些人要钱,海的妻子莲(Lien)做出了反应,没有同意。希普(Hiep)立即拿着一把锋利的刀跑到田里,走到收割机旁,威胁要袭击海,阻止他继续收割稻米。然后希普用刀抵住了莲的脖子。
由于太害怕,海先生后来打电话来交涉,并给了两人100万越南盾。
针对上述行为,审判委员会判处:Thai Van Hiep有期徒刑12个月,Nguyen Hong Diep有期徒刑4个月。
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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