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儿童事件如何处理?
(Baonghean.vn)- 新岐县的阮氏薇女士问道:“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些关于绑架儿童案件的报道。那么,法律是如何处置绑架儿童行为的呢?”
回复:
根据2016年《儿童法》第1条规定,儿童是指未满16周岁的人。
根据犯罪目的和情节,绑架儿童者可能被指控犯有2015年《刑法典》(于2017年修订和补充)中规定的罪行之一,包括:
1.侵占不满16周岁的人罪
任何人使用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劫持或允许他人劫持儿童,均可因劫持未满16周岁人员罪被起诉,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违法者还可处以1000万越南盾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并禁止其在1年至5年内担任任何职务、从事任何职业或从事特定工作。(根据第153条)。
2.绑架他人财物罪
任何人绑架儿童作为人质以侵占财产,均可因绑架儿童以侵占财产罪被起诉,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此外,还可处以10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罚款、缓刑、禁止居住1年至5年,或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根据第169条)
3。贩卖16岁以下人口罪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转移或接收儿童以交出或接受金钱、财产或其他物质利益,但人道主义目的除外。
- 转移或接收儿童用于性剥削、强迫劳动、摘取器官或其他不人道目的。
- 招募、运送、窝藏儿童实施上述两项行为。
贩卖16岁以下人口的罪行可被起诉,最高刑罚可达终身监禁。违法者还可被处以50,000,000至200,000,000越南盾罚款、缓刑、禁止居住、禁止担任职务、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1年至5年,或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根据第151条)
4.劫持人质罪
任何人为了强迫某个机关、组织或个人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作为释放人质的条件而抓捕、扣押或囚禁儿童作为人质,均可被以劫持人质罪起诉,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根据第30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