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前董事被捕
(Baonghean.vn)——在担任安城镇(Yen Thanh)人民信用基金主任期间,潘越英伪造了许多贷款文件,造成数十亿越南盾的损失。
10月4日,经济警察局(义安警察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潘越英(1971年出生,住安城县安城镇1号小区)提起公诉,拘留4个月,罪名是“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行为”。
潘越英 (Phan Viet Anh) 曾任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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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警察局对嫌疑人潘越英执行逮捕令。图片来源:Duc Vu |
经济警察局经调查查明,潘越英在担任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经理期间,伪造了两份贷款文件,导致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损失25亿越南盾。伪造文件没有抵押物,且资产未经评估。
具体而言,2018年5月,潘越英以范氏芳图(潘越英生母)的名义伪造贷款申请,借款25亿越南盾,抵押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和一辆汽车。
所有签名均由借款人 Phan Viet Anh 签署,事实上该贷款申请并无任何抵押品。
完成贷款申请后,Phan Viet Anh 指示下属准备文件,向客户支付近 14 亿越南盾,其余款项则被 Phan Viet Anh 挪作他用。
随后,2018年6月28日,Phan Viet Anh继续指使他人以其妻子Le Thi Thu Ha的名义伪造贷款文件,借入25亿越南盾,目的是偿还以其母亲Pham Thi Phuong Tu的名义借入的贷款文件。
本文件所有抵押资产(包括房屋、汽车)均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及担保,且本文件尚未付款。
安城县人民信用基金于1996年10月成立并投入运营。自2017年以来,经营成果出现诸多亏损迹象,坏账有所增加。
为了改组机构并继续运营,逃避义安省国家银行的特别监督检查,潘越英伪造了多份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成员的贷款记录。
2018年6月27日,潘越英被解除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经理职务。2019年9月27日,国家银行对安城镇人民信用基金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10项违规行为。
目前,经济警察局正在继续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