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扰乱公共秩序和袭击警察被捕
当Phuong和施工主管无法越过施工队,将混凝土卡车移到路边时,他们发生了争执。争执中,Phuong打了Quyet一巴掌……
5月16日,兴安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阮文芳(1965年出生,居住于兴安省兴安市莲芳乡文芳村)因扰乱社会秩序、拒捕等罪名向警方提起公诉,并对其签发逮捕令。

此前,5月14日下午4点左右,阮文芳驾驶一辆89A-325.30号车行驶在万芳村的村际公路上。当他到达正在修建河堤的施工现场时,阮文芳停下车,下车,要求施工队将混凝土浇筑车移到路边,以便他通过。
见状,施工主管陈廷贵(Tran Dinh Quyet)先生出面商议,建议Phuong继续等待,或者换一条路线,为施工人员创造条件。但Phuong不同意,双方发生了争斗。争斗中,Phuong用手扇了Quyet先生一巴掌。
莲芳乡警务专案组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专案组要求Phuong将车倒出停车位,以便其他车辆先行,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阻塞,但Phuong并未遵从。专案组记录事件过程时,Phuong继续大声喧哗,并用手机记录了专案组的行为。
莲芳公社警队队长阮文松要求阮文松同志停止叫喊和用手机录音。然而,阮文松不听劝阻,反而对阮文松同志和莲芳公社警队工作组进行言语侮辱。
兴安省公安局侦查局根据卷宗内的文件和证据,认定阮文方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拒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