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2名买卖、运输毒品、罂粟嫌疑人

鲁富 January 8, 2018 15:20

(Baonghean.vn)——1月8日,越南启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越南境内抓获了一名非法买卖毒品的嫌疑人。此前,一名从老挝向越南走私鸦片植物(包括鸦片花和鸦片果实)供食用的嫌疑人也被启山公安局抓获。

据悉,上午11点30分,启山县公安局交警巡逻队在7A国道穿越县銮乡溪塘村路段执行巡逻管控任务时,发现居住在启山县銮乡溪塘村的Len Van Dan(1964年出生)在7号国道旁与一伙吸毒者买卖、交换毒品。

Đối tượng Lên Văn Dần tại cơ quan điều tra. Ảnh: Lữ Phú
调查机构的对象 Len Van Dan。照片:吕富

专案组随即对该嫌疑人进行抓捕和检查,通过检查,专案组在丹身上查获56个白色小包、2个白色小块,共重2.9克,疑似为海洛因。

工作组做好笔录,将证据及犯罪嫌疑人丹带到启山区警察总部进行讯问。

在警方调查机构,伦·范丹供认上述所有证据都是毒品,他将这些毒品买卖给村里的吸毒者以牟利。

据悉,嫌疑人Len Van Dan于2016年刚刚出狱,此前该嫌疑人曾因同样的“非法贩卖毒品”罪名被捕。

此前,1月7日上午10点10分,祺山公安机动交通警察巡逻队在7A国道执行行政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37A-357-16的轿车,驾驶员为高玉仲,1967年出生,居住于祥阳县三光乡郎绒。

Số cây và quả thuốc phiện do đối tượng Cao Ngọc Trọng, sinh 1967, trú tại Làng Nhùng xã Tam Quang, huyện Tương Dương, mua, vận chuyển từ bên Lào về Việt Nam tiệu thụ. Ảnh Lữ Phú.
高玉仲从老挝购买并运往越南消费的鸦片植株和果实数量。摄影:卢富。

经检查,工作组发现一个纸箱,内有16公斤鸦片植物和果实,工作组对没收的证据立案记录,并将嫌疑人及当事人带回总部进行调查。

高玉仲运输的罂粟重量为2公斤,他供述自己以41万越南盾的价格从老挝购买了所有罂粟植株和果实,准备转卖。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非法储存、买卖、运输“干、鲜罂粟果”或者“麻醉品及其易制毒化学品”清单中的麻醉品,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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