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砸车并用刀控制出租车上女子的暴徒
接到消息后,富寿省公安局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制定救援计划和措施,确保人质和周围群众的绝对安全。
7月20日晚11点左右,富寿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接到玄泉乡公安机关报案,称玄泉乡玉塔桥一带发生一起非法拘禁他人案件。
接到消息后,省公安厅厅长阮明俊少将和侦查警察局局长、副厅长张光海上校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整个处置过程,组织力量、制定计划和措施,确保人质和周围群众的绝对安全。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紧张战斗,7月21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在省警察局局长和副局长的直接和果断指挥下,警察部队成功控制并逮捕了居住在Tram Than乡的Mai Duc Giang(1992年出生),安全解救人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初步侦查结果,警方查明:7月20日晚,因个人矛盾,梅德江驾驶一辆摩托车(车牌号为21B1-552……)追赶一辆Xanh SM出租车(车牌号为19H-067……),该出租车由居住在Au Co坊的阮孟强(1996年出生)驾驶,车上载有居住在Tram Than乡的梅氏秋庄(1996年出生)。

抵达玉塔桥地区(位于玄官乡胡志明路)后,江(Giang)走近,用一根金属棍砸碎出租车车窗,然后用一把锋利的刀袭击司机,致其受伤。随后,他冲进车内,用刀控制、威胁、剪掉张(Trang)的头发,并继续伤害他,导致受害人惊慌失措。
目前,富寿省侦查警察局已对案件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对梅德江临时拘留,以调查其“非法拘禁”行为,同时继续调查和查明相关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