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了一名暴徒,该暴徒砸毁了一辆汽车,并在出租车内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子为人质。
接到情报后,富寿省警察部队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制定计划和措施,以确保人质和周围居民的绝对安全。
7月20日晚上11点左右,富寿省警察刑事警察部门接到贤官乡派出所的报告,称在贤官乡玉塔桥附近发生一起非法拘禁他人的事件。
接到情报后,省警察厅厅长阮明俊少将和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兼局长张光海上校立即赶赴现场,全面指挥处理局势,组织警力,并实施各项计划和措施,以确保人质和周边居民的绝对安全。
经过 3 个多小时的紧张对峙,7 月 21 日凌晨 2 点 30 分左右,在省警察局局长和副局长的直接果断领导下,警方成功抓获了居住在 Tram Than 乡的 Mai Duc Giang(1992 年出生),安全解救了人质,防止了任何人员伤亡。

根据初步调查,警方认定,7月20日晚,由于个人冲突,Mai Duc Giang驾驶车牌号为21B1-552的摩托车追赶车牌号为19H-067的绿色SM出租车,该出租车由居住在Au Co区的Nguyen Manh Cuong(1996年出生)驾驶,车上载有居住在Tram Than乡的Mai Thi Thu Trang(1996年出生)。

到达玉塔桥附近(胡志明市公路,贤官乡)后,江某靠近出租车,用金属棍砸碎车窗,然后用锋利的刀袭击司机,致其受伤。随后,他冲进车内,用刀威胁恐吓庄女士,剪掉她的头发,并继续施以其他伤害,导致庄女士惊恐万分。
目前,富寿省侦查警察局已决定对麦德江提起刑事诉讼,并暂时拘留其进行“非法拘禁”行为的调查,同时继续调查和查明相关行为,并依法严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