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暴徒因砸车、用刀控制出租车内女子而被捕。
接到消息后,富寿省警察部队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制定计划和措施,以确保人质和周围民众的绝对安全。
7月20日晚上11点左右,富寿省警察刑事警察局接到贤官乡派出所的报告,称有人在贤官乡玉塔桥附近非法拘禁他人。
接到消息后,省警察局局长阮明俊少将和侦查警察局副局长兼局长张光海上校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整个处理过程,组织力量、计划和措施,以确保人质和周围人员的绝对安全。
经过 3 个多小时的紧张对峙,7 月 21 日凌晨 2 点 30 分左右,在省警察局局长和副局长的直接果断指挥下,警方成功控制并逮捕了居住在 Tram Than 乡的 Mai Duc Giang(1992 年出生),安全解救了人质,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警方认定:7月20日晚,因个人纠纷,Mai Duc Giang驾驶车牌号为21B1-552的摩托车追赶车牌号为19H-067的Xanh SM出租车,该出租车由居住在Au Co坊的Nguyen Manh Cuong(1996年出生)驾驶,车上载有居住在Tram Than乡的Mai Thi Thu Trang(1996年出生)。

抵达玉塔桥附近(胡志明路,贤官乡)后,江某走近出租车,用金属棍砸碎车窗,然后用锋利的刀袭击司机,致其受伤。随后,江某冲进车内,用刀控制并威胁庄某,剪掉她的头发,并继续伤害她,导致庄某惊慌失措。
目前,富寿省侦查警察署已作出决定,对该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暂时拘留麦德江,调查其“非法拘禁”行为,同时继续调查和查明相关行为,并依法严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