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因绑架7岁女童以胁迫债务人追讨债务而被捕
当局刚刚逮捕了两名绑架7岁女童的女子,她们绑架女童是为了向女童的母亲施压,要求其偿还5000万越南盾的债务。
隆安省公安局、清德乡(滨禄县)公安局与刑事警察局协调,截停并逮捕了两名犯有以下罪行的女子:儿童绑架在西宁省。
被捕的两人分别是:阮氏花(58岁,居住在金瓯省蔡诺县)和阮氏黄兰(54岁,居住在槟椥省卓拉县)。

初步调查显示,Hoa和Lan曾共同在T女士(居住在西宁省)位于槟椥省的集市上工作。工作期间,Lan借给T女士5000万越南盾。集市搬迁后,T女士不允许Hoa和Lan跟她们一起去工作,并表现出躲避她们、不偿还债务的迹象。
5月20日下午,这两名女子骑摩托车前往T女士生父位于西宁省周城县清田乡的家中寻找他,但没有找到。她们也给T女士打电话,但未能联系上。
得知小女孩N(7岁,T女士的女儿)在家后,两人萌生了绑架孩子以向T女士勒索钱财的想法。Hoa和Lan欺骗了T女士的父亲,以带女孩去买奶茶为借口将她骗上车,然后开车将孩子带离当地,打算把她带到永隆。
当天下午4点25分左右,隆安省警方协调各职能部门设立检查站,在清德乡逮捕了两名嫌疑人。孩子安全获救。
两名嫌疑人已被拘留,并将移交西宁省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婴儿N已被警方带去做健康检查,目前情况稳定,等待交还给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