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因涉嫌诈骗和挪用40亿越南盾被捕
身负债务却无力偿还的泰拍下了两张证书的照片。权利他利用父母的土地,将其交给 P 先生,声称需要借款 40 亿越南盾偿还银行债务,然后侵占了这块土地。
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已作出决定,对该案提起公诉,对被告人阮泰(27岁,居住于岘港市清溪郡清溪西坊)进行起诉,并拘留其犯有“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Tai 是 AB 银行(岘港分行)的员工,而 Tran Van P. 先生(61 岁,居住在岘港市海洲区)曾多次与该银行合作放贷,因此他们彼此认识。
然而,由于阮泰之前曾向许多人借钱,到了还款期限,他却无力偿还,因此他便打算诈骗并侵吞陈文平先生的钱财。
2024年3月27日,Tai向Tran Van P.先生谎称,他需要借款40亿越南盾来偿还他亲生父母和亲戚的银行贷款。

为了建立信任,Tai 向 P 先生发送了他亲生父母和另一位在 AB 银行抵押的人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照片。
因为他曾多次与 P 先生合作,所以他信任 P 先生,并将总计约 40 亿越南盾转入 Tai 的生父 Nguyen V 先生在 AB 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
收到钱后,泰用这笔钱全部偿还了之前欠别人的债务。
他把所有的钱都用来还债了,到期必须还给 P 先生,但 Tai 却找不到任何办法来偿还,于是 P 先生发现了这件事,并向警方报案。
根据收集到的记录和文件,岘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局立案侦查,对被告人提起诉讼,并拘留阮泰,以便依法继续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