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银行职员因诈骗和挪用 40 亿越南盾被捕
欠债没钱还,泰拍了两张证书正确的他利用父母的土地,以需要借40亿越南盾还银行债务为由,发给了P先生,然后挪用了这笔钱。
岘港市警方刑事警察局已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被告人阮泰(27岁,居住于岘港市清溪区清溪西坊)提起公诉,罪名是“欺诈性侵占财产”。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Tai是AB银行(岘港分行)的一名员工,与Tran Van P.先生(61岁,居住在岘港市海州区)曾多次合作向该银行放贷,因此他们彼此认识。
但因阮大先曾向多人借钱,到了还款期限却无力偿还,故而产生了诈骗、侵占陈文平先生钱财的意图。
2024年3月27日,Tai向Tran Van P先生谎称,他需要借40亿越南盾来偿还亲生父母和亲戚的银行贷款。

为了建立信任,Tai向P先生发送了其亲生父母和另一人在AB银行抵押的两张土地使用权证的照片。
由于曾与P先生合作过多次,因此对他十分信任,并将总计约40亿越南盾转入Tai亲生父亲Nguyen V先生在AB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
拿到钱后,泰就用这笔钱去偿还以前借钱的人的债务。
用所有的钱来还债,到了还款期限,太先生却毫无办法,于是P先生发现了这件事并向警方报案。
根据收集到的记录和文件,岘港市警方刑事警察局立案调查,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拘留阮泰,以便依法继续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