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一群要求保护农民收割机的人
该组织用枪威胁并殴打在自家田地里收割水稻的农民,要求他们缴纳保护费。
6月2日上午,河静省奇英县警察局副局长武周俊少校表示:侦查机关刚刚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依据《刑法》第135条,以“敲诈勒索财产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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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已逮捕4名嫌疑人。 |
据侦查机关文件显示,此前,5月3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兴盛区36岁的范光明与祺英市双池坊第一区25岁的范玉忠、祺英县祺寿乡北山村27岁的胡功辉携带运动枪,来到祺寿乡和祺康乡的稻田里,威胁、恐吓稻谷脱粒机主人,以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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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宣读了对范光明住所的搜查令。 |
在这里,明指示忠和勇停止正在奇康乡黄鱼村收割的稻米收割机。据明说,忠和勇立即前往奇英县奇康乡黄鱼村的鲁内地区,威胁并要求居住在奇康乡光益村的39岁的梅文德先生停止收割稻米。如果他想继续收割,就必须向明的团队支付100万越南盾。
一些人认为此举不合理,于是发起抗议,其中最激烈的是居住在奇康乡黄杜村的阮明珠先生(43岁)。
暴徒Trung勃然大怒,用锄头狠狠地打了Chau的身体,打伤了他的右臂。与此同时,Minh手持枪支,满脸怒容。Mai Van Duc只好“忍气吞声”,给了Minh一些钱,让他继续收割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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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缴获了 Minh 藏在鸡舍下的运动枪。 |
依据所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奇英县警察局侦查局决定对范光明、范玉忠、阮进勇、胡功辉四人提起公诉,罪名是《刑法》第135条规定的“敲诈勒索财产罪”。并依法完成卷宗处理。
为了彻底解决奇英乃至全省“保护采伐者”的情况,我们认为,当民众和采伐者遇到类似现象时,应立即报告并配合警方,及时调查、逮捕和严厉处理。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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