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特别会议闭幕
2月19日上午,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举行闭幕会。

参加闭幕式的有: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原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梁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陈锦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主席杜文战。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文同志主持会议;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同志:阮可定、阮德海、陈光芳、阮氏清、武红青、黎明焕共同主持。
出席会议的还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各中央各部门、各部委、各行业领导,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各省、直辖市代表团团长、国会代表。

国会19日上午召开工作会议,表决通过7项决议草案,包括:关于老街—河内—海防铁路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政策的决议;关于试行若干特殊机制和政策以发展河内和胡志明市城市铁路网络系统的决议;关于投资建设宁顺核电站项目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关于处理国家机构安排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决议;关于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向母公司越南高速公路总公司(VEC)追加注册资本的投资计划和为实施在河内还剑郡黎石街2号修缮、维修、升级和建造新总统府邸项目所需的若干紧急机制和解决方案的决议;关于试行若干机制和政策以消除阻碍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活动的障碍的决议;关于补充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现8%以上增长目标的决议。

国会还通过了《颁布法律文件法》(修正案)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同志在闭幕致辞时强调,经过6天半的认真、民主、创新、科学和高度负责的工作,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特别会议完成了提出的议程内容。

在严格遵循党的路线和决议、民主讨论、制度化为法律的基础上,本着起草机关和审查机关认真听取意见、认真学习、讲解、吸收、修改的精神,本次国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法律,包括:《政府组织法》(修正案);《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修改和补充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法律文件公布法》(修正案);《关于处理国家机构编制若干问题的决议》和4项关于落实第十五届国会和政府机构编制的决议;通过了6项关于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决议和一系列国家重点项目、工作的具体机制和政策。
国会主席肯定:“这是立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服务于政治体制机构改革的调整和精简,及时解决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困难和障碍,为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资源配置创造突破,为地方和全国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人事工作严格按照党规国法开展,赢得了国会代表的高度共识和一致好评。
国会增选两名同志担任第十五届国会副主席;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两名同志担任2021年至2026年任期副总理的建议。
国会还选举了6名国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批准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4名部长(任期2021-2026年)的建议;同时,解职了若干部长和国会常务委员会成员,以承担其他职务。
国会主席陈青敏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国会代表秉持责任感、积极讨论、就影响范围广的棘手问题作出决定表示感谢;在特殊条件下、时间紧迫、但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确保同步、严格、立即落实的要求下,国会代表们都表现出极大的支持和决心,在理论和实践上提出了许多坦率、宝贵的意见。

第九次临时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国会主席要求各机关、单位和地方以积极主动、创造性、决心和果断精神,迅速组织实施,言行一致。要求政府尽最大努力制定计划和文件,具体落实国会法律和决议中规定的内容;各机关迅速审查、修改和补充涉及机构安排、需要立即处理、性质特殊、无法按照一般原则依职权颁布的法律文件中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