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叻市市委书记和宝禄市市委书记受到纪律处分
林同省党委执行委员会决定对大叻市委书记、宝禄市委书记给予警告处分。
9月30日下午,林同省委常委会发布声明,对大叻市委书记陈维雄、保禄市委书记阮文昭等干部、党员给予纪律处分。
据此,9月30日,林同省党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2020-2025年)第十次会议举行,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省委书记、林同省人民议会主席陈德君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上,林同省委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大叻市人民议会主席陈维雄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保禄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文昭进行了审查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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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雄先生(左图)和阮文昭先生受到纪律处分。 |
陈维雄先生缺乏修养和训练,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党员的纪律规定和模范职责,特别是作为市委书记的职责,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恶劣影响,引发了社会的愤怒,影响了他本人和大叻市委的声誉。
阮文昭先生在管理和教育家庭方面缺乏责任感,导致其亲生儿子犯了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了党内规定,违反了党员的纪律和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没有尽到党委书记的表率作用,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恶劣影响,引起了社会的不满,影响了他个人的声誉和宝禄市党委的声誉。
考虑到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根据党章规定,林同省党委决定对陈维雄先生和阮文昭先生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