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批准槟椥省委新任书记
越共中央政治局7月26日以1418号决定批准潘文梅先生担任槟椥省委书记,任期为2015年至2020年。
8月3日,在槟椥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范明政主持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
范明政先生(中间站立)向武清豪先生(右)和潘文梅先生(左)宣读政治局决定。 |
根据5月9日第1217号决定,中央政治局批准槟椥省委书记武清豪先生自2019年8月1日起退休。7月26日第1418号决定,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常务副书记、槟椥省人民议会主席潘文梅先生担任槟椥省委书记,任期为2015-2020年。
范明政代表政治局向武清豪和潘文梅宣读了上述决定。
范明政先生高度评价武清豪先生40多年来辛勤工作和奋斗。武清豪先生无论在哪个岗位、哪个任务上,始终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任务。
范明政先生祝贺潘文梅先生就任槟椥省委书记。潘文梅先生是一位从基层青年运动中成长起来、接受过基础训练并在中央和地方担任过多个不同职务的年轻干部。
范明政相信,在新的岗位上,槟椥省委书记潘文梅将继续继承前任的成就和经验,与省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会一起,集中领导完成好地方的政治任务。
潘文迈先生,1973年出生,槟椥省永忠县青富东乡人。政治理论水平:高级;专业学位:外语学士、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经越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任槟椥省委书记前,潘文迈先生曾任槟椥省青年团书记、胡志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青年联合会主席、槟椥省委常务副书记、槟椥省人民议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