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对副总理黎明开进行了纪律处分。
政治局对2015-2020年任期、2020-2025年任期林同省委常委及黎明开先生给予警告处分;秘书处决定对2016-2021年任期政府监察院党委给予警告处分。
8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在中央委员会总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缺点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
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发现:2015-2020年林同省委常务委员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未向省委报告批准全省三种林规划;缺乏责任心,放松领导指导,缺乏检查监督,使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违反规定和权限发布文件取代省人民议会关于三种林规划的决议。
林同省委常务委员会还允许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规划三种森林、改变林地和住宅用地用途、履行财务义务、项目管理和三个项目建设秩序的决定和文件,因为这些决定和文件缺乏法律依据,违反规定,超越权限,有可能造成收入和国家预算的损失;许多党组织和党员受到纪律处分。
2020-2025年林同省委常务委员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未召开会议讨论大宁市区项目(大宁项目)继续将林地用途改为住宅用地的政策。
该机构还同意建设高尔夫俱乐部大楼项目的方针,其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缺乏责任感,领导不力,指导不力,缺乏检查和监督,以致省委常委会批准了向总理报告同意政府督察局检查和核实大宁项目延长的结果的方针,继续违反规定实施;省人民委员会迟迟没有确定大宁项目土地的财务义务,有可能给国家预算造成巨大损失。
此外,大宁项目、林同省及相关单位、地方发生的“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案件,包括该省主要领导在内的多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追诉。
政治局还认为,2016-2021年任期政府监察院党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章和工作条例;缺乏责任感,领导和指导松懈,导致政府监察院违反《监察法》规定处理西贡大宁公司请愿案;提议延长项目进度,违规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多名干部、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
政治局还得出结论,越南政府副总理、原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原中央委员、中央干部委员会书记、政府监察长黎明开先生在履行职责和任务时违反了党规国法。
凯先生还违反了党员的各项规定和模范带头责任,造成了严重后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舆论,降低了党组织和检查部门的声誉。
基于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的关于对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政治局决定对2015年至2020年任期、2020年至2025年任期的林同省委常委和黎明开先生给予警告处分。
秘书处决定对2016年至2021年任期政府监察局党委予以警告处分。
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党的纪律,及时严肃政务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