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和儿媳“联手”买卖儿童

金龙 DNUM_BGZBCZCACC 15:04

(Baonghean.vn)——梁氏谭(Luong Thi Tam)将两名儿童从越南带到中国。谭的岳父随后将两名受害者卖给了两名当地男子结婚。

12月16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氏心(1988年出生),居住于奇山县邱鎏乡,因犯“买卖儿童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案卷,2012年4月左右,梁氏心(Luong Thi Tam)在中国时接到越南丈夫罗文渊(Lo Van Uyen)的电话,询问是否愿意带女性来中国结婚。心同意了。

被告人梁氏谭。照片:陈武

大约一个月后,Uyen告诉Tam,她找到了两个女孩,并要求Tam回国接她们。为了避免被发现,Tam同意Uyen在荣市收留她们。

在荣市汽车站,谭和阮接上了由罗文昭(居住在奇山县,是罗文昭的熟人)带来的库氏丽(Cut Thi L.,1997年生)和罗氏玛(Lo Thi M.,1998年生)。谭和昭把两个山里女孩带到了芒街市。之后,昭返回,谭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女孩越过边境前往中国。

随后,Tam 的中国岳父将 M. 和 L. 分别以 2.1 亿越南盾和约 2.45 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两名中国男子。

Tam的公公给了她6万越南盾(相当于2.1亿越南盾)和一部手机。Tam说,她给远在越南的丈夫Uyen汇了1.05亿越南盾。

受害者M于2013年逃回越南。L于2018年11月要求丈夫回越南探亲。

2022年5月10日,M.和L.得知Tam已返回越南后,向警方报案。调查机构查明,出售时,Cut Thi M.年仅14岁1个月20天,Cut Thi L.年仅14岁9个月27天。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称自己唯一的职责就是运送人员,贩卖受害者的责任则由其在中国的岳父承担。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践踏了受害者的尊严,剥夺了受害者的青春。但也需考虑被告人坦白认罪、悔罪表现、少数民族血统、受害者的减刑请求等可从轻处罚的情节。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审判小组判处梁氏心七年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罗文渊现已去世。至于罗文周,其本人并未在案发现场,侦查机关将继续追查,待查明真相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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