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告:谨防通过接受“操纵案件”进行诈骗
公安部侦查警察署警告民众,有人通过接受“案件操纵”的方式非法侵占财产,并要求任何此类案件的受害者联系刑事警察局第三部门,寻求案件解决方面的指导。
据公安部称,在核查和确认有关犯罪的信息过程中,刑事警察局认定,从 2023 年 5 月到 2024 年 1 月,黎诗峰(1997 年出生于多乐省邦美蜀市)实施了诈骗行为。财产征用通过复杂的手段。
具体来说,Phong 提供了关于认识人民公安部队(公安部下属的部门级公安和省级公安)领导并与其有关系的虚假信息,使受害者相信这是真的,并向 Phong 转账,要求这些人为他们的亲属“摆平案件”,并影响犯罪报告的解决过程。
收到钱后,Phong 没有履行承诺,而是侵吞了受害者转来的钱。

根据收集的文件和证据,2024 年 8 月底,公安部侦查警察署签发了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决定、对被告提起公诉的决定以及对黎士峰的逮捕令。
公安部侦查警察署公布上述诈骗手段和伎俩,以便广大民众提高警惕,避免落入类似骗局。
如有人被黎士峰以上述方式诈骗,财产被侵占,请联系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公安部刑事警察局第三局),地址:河内市青春郡青春南坊阮廌街497号,电话:0692345911(调查员阮德行)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