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要求在4月30日至5月1日假期期间出现拥堵时开放BOT车站
由于全国范围内的BOT收费站主要采用人工收费,每逢节假日和春节,交通运输部都会下发文件,要求在出现拥堵时放行收费站。最近,交通运输部又要求,在即将到来的4月30日至5月1日假期期间,如果出现拥堵,收费站将放行。
交通运输部刚刚下发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应对措施,确保雄王纪念日和4月30日至5月1日假期期间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为此,要求公路总局指导各公路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信号系统的检查、审查,及时补充调整;同时,检查指导收费站组织交通,及时疏导车辆,避免收费站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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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即将到来的 4 月 30 日至 5 月 1 日假期期间出现拥堵,则必须清理收费站。 |
BOT收费站在出现长时间拥堵时主动放行(打开栏杆)疏通交通;在发生事故、事件时,特别是在主要交通干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此外,综合部配合各省市交通运输厅加大措施力度,提高运力利用效率,确保客运安全和质量;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违规抬高票价等违法行为。
已开发线路施工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交通,恢复路面,确保交通安全,避免因施工造成交通拥堵。
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单位在媒体上广泛宣传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对交通安全和秩序的意见反馈;及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和克服发生的事故和事件。
根据关于公路、铁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46/2016/ND-CP号法令,对收费站造成交通拥堵时的处罚规定有明确规定。
据此,第15条规定:对下列收费站处以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在收费站前车道上排队等候的汽车数量为100至150辆,或排队长度为750至1000米;任何车辆从停车等待收费到驶出收费站的时间超过10至20分钟。
如果收费站出现交通堵塞,造成车辆超过 150 至 200 辆,或交通堵塞长度达到 1 至 2 公里,或导致一辆车排队缴费时间达到 20 至 30 分钟,则将处以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造成 200 辆以上交通堵塞或交通堵塞长度超过 2 公里的收费站,罚款 3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让 1 辆车排队通过收费站超过 30 分钟。
对那些允许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却不遵守国家主管管理机构关于解决收费站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的收费站,将被处以 5000 万至 7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实施处罚的权限包括: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罚款最高2000万越南盾),省级(罚款最高4000万越南盾);交通督察。
当发生拥堵时,为了能够疏通车站,收费站必须做好记录,并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