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7天大女儿扔下井,被判20年监禁

陈武 DNUM_DBZAHZCABJ 21:45

(Baonghean.vn)——Dat 怀疑妻子拿了 50 万越南盾,并怀疑新生儿不是自己的,于是他抱起刚出生 7 天的新生儿并将其扔进了井里。

7月31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文达(1997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张文达家住归合县同合乡同坂村,涉嫌故意杀人罪。本案被害人为被告人尚未办理出生证明的幼儿。

据调查机关文件显示,Dat与Nguyen Thi H.(1996年出生)于2019年1月结婚。3月15日,洪女士在医院剖腹产下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被告人张文达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3月22日下午6点左右,Dat出院回家后,家人组织了晚饭。H女士单独用了晚饭,并在夫妻俩的卧室里照看女儿。晚饭后,Dat走进卧室换上衣服,准备去买药。Dat发现之前放在口袋里的50万越南盾不见了,便问妻子,但H女士说她没拿。

夫妻俩吵了起来。达特又打开衣柜,翻遍了包,还是没找到钱。达特打了H一巴掌,H哭着跑出了厨房门。达特走进屋里,看到女儿躺在床上哭泣,便把她抱出了前门。一位亲戚说:“你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来这里干什么?”达特听到这话,就把女儿抱了进来。

看到女儿还在哭,达特继续抱着她走到院子里,朝家里的水井走去。达特一边走一边说:“你认为钱比人命还重要吗?”达特把女儿扔进井里,然后走进了屋里。

过了一会儿,达特脱下鞋子,从床上的口袋里掏出手机,走到井边,打算下去救女儿。就在这时,有人拦住了他,他只好回到床上,关上了门。达特的母亲阮氏春女士呼叫大家来救孩子,但当大家把女孩拉上来时,她已经死了。

庭审中,Dat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被告人称,因怀疑妻子拿了50万越南盾,并怀疑刚出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便一怒之下将孩子扔进了井里。

合议庭裁定,被告的行为应受谴责,因为他夺走了一名幼童的生命。然而,考虑到被告坦白供述、品行良好、认知水平低等可减轻罪责的情节,被告的妻子(同时也是受害者的母亲)请求减轻对张文达的刑期。合议庭最终以“谋杀罪”判处张文达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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