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公布3-4个高等学校基本录取分数线。
该委员会根据全国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保证输入质量的条件,并建议教育培训部长考虑并公布每个考试组的3或4个基本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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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部在综合各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刚刚拟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经教育部确认符合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要求的自主招生项目学校,将按照项目规定组织招生。
按照教育部统一考试进行招生时,教育委员会根据全国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保证输入质量的条件,建议教育部长考虑公布各考试组基本入学分数线(3门科目的总分,不乘以系数)的若干等级(3或4级),其中包括大学入学最低分数线和专科学校入学最低分数线。
每年5月20日前,各大专院校认为有必要,按照学校各专业的考试区块乘以2的系数,确定并公布主考科目;
教育部公布基本录取分数线后,未明确主考科目的学校和专业,将另行确定该学校或该学校各专业的基本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该录取标准分数线不得低于教育部公布的大学基本录取分数线(针对高校)或专科学校基本录取分数线(针对专科学校)。
已公布主考科目的学校及专业,将确定基本录取分数线及加主考系数的录取标准分数线(3门考试科目总分,含1门主考科目乘以系数2),并向学校或学校各专业公布。该录取标准分数线的平均值(加主考系数的录取标准分数线除以4)不得低于教育部公布的大学基本录取分数线平均值(大学基本录取分数线除以3)或专科学校基本录取分数线平均值(专科学校基本录取分数线除以3)。
学校按照现行《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对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分数线以上(基本录取标准分数线或考虑主科系数的录取标准分数线)的考生组织入学考试。
教育培训部解释,制定此招生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招生质量,创造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逐步实现大学教育机构的分层,帮助考生了解各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质量,选择适合自己能力的学校和专业。
公布3个或4个高校基本录取分数线,是为了满足高校招生多元化的需要,同时逐步实现高校招生分层。
允许学校根据各培训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各考试区块的主干科目,是为了保证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为学校招收能力符合培训行业要求的考生创造条件。
允许学校以主科系数(3门科目总分,其中一门科目乘以系数2)作为录取分数线,但平均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平均最低基本分数线(考虑主科系数后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分数线乘以4/3),为主科成绩较好的考生创造了更多的录取机会。
此项招生规定与以往最低分数线规定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将分数谱按考生达标比例划分为多个等级,让学校自行决定合适的录取分数线,从而确立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第二,为学校制定招生基准分数线提供了原则,学校可根据各培养专业的要求,结合主修科目的系数,从而有机会招收能力合适的考生。
据HNMO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