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希望通过 Napas 控制 Facebook 和谷歌的税收
财政部希望 Facebook 和 Google 等跨境服务能够通过国家支付股份公司 (Napas) 在国内网关进行支付。
财政部刚刚建议国家银行配合研究这一内容,以便税务机关在管控这些服务的收入时有依据要求外国机构扣除税款。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电信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越南开设官方代表处,并申报缴纳承包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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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希望通过国家支付股份公司(Napas)控制对 Facebook 和 Google 的税收。 |
财政部表示,之所以提出上述建议,是因为互联网运营属于跨境交易。
大多数外国网络运营商未在越南注册营业,也没有正式的代表处。
这对税务行业来说,对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涉外企业进行税务管理是一个难点。
目前,谷歌和Facebook通过两种方式向越南市场提供在线广告服务。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越南的代理商,这些企业在产生收入时必须按照越南法律履行纳税义务。
因此,这取决于越南代理商的税收意识。
第二种方式是通过信用卡或电子钱包进行网上买卖和网上支付,这种方式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
然而,服务购买者将遭受损失,因为没有发票,所以它不会包含在合理成本中,或者服务购买者将通过从其他服务购买发票来自我合法化。
因此,在进行税务审计时,很难了解在线服务支付成本的真实价值。在许多情况下,需要比较来自多个来源的信息并追踪实际支付信息。
另一方面,由于采用按付费点击次数计费的方式,外国运营商的广告收入很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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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子商务十分发达,但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还不够有效。 |
原因是,在买方和卖方银行都不是直接纳税人、且网络公司银行也在境外的情况下,需要进行银行间信息比对,参与支付。
由于境外机构服务的购买者均为个人,因此在购买服务时很难有依据要求扣除外国承包商税。
因此,财政部建议国家银行研究跨境服务必须通过 Napas 网关支付的要求,以及在越南的外国网络运营商需要设立联络点,例如开设官方代表处,以便与管理机构进行更紧密的协调。
此类型已在欧洲国家、印度、韩国实施。
同时,财政部还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审查修改电子商务领域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加大对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故意偷税漏税的威慑力度。
据TTO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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