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部部长解释“新闻总监”这一名称的含义

November 16, 2015 06:50

新闻法草案中,有关新闻机构总经理、总编辑(CEO、TBT)的规定被认为是新规定,引起了许多国会代表的关注。

胡志明市代表阮文明表示,“新闻机构设总经理和总编辑,总编辑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管理机构负责”的规定不合理,负责人的职责不明确。“如果这样做,《企业法》就必须重新修订。”阮文明先生说。

Đại biểu Đoàn Nguyễn Thùy Trang, ảnh Hoàng Long.
代表 Doan Nguyen Thuy Trang,摄影:Hoang Long。

代表阮范义仁(河内)对通讯社提出的“该规定似乎没有依据”的评论进行了反思,并建议根据每个通讯社的特点制定该规定。

代表 Nguyen Thi Ngoc Thanh(河内)建议只有多媒体机构才需要总经理和总编辑。

河内市委书记范光义表示,总编辑是“总编辑”,负责内容,这通常适用于印刷版和书面版报纸。总经理负责内容、技术、财务和人事。

“实际上,只有广播电视台才有总经理。比如,越南电视台(VTV)的总经理是陈平明先生,但《河内新报》没有总经理,只有总编辑。‘总编辑’这个词很明确,就是负责编辑内容。” 阮义义先生说。

胡志明市代表段阮翠庄(Doan Nguyen Thuy Trang)也对目前的“混乱”规定感到担忧,但他相信,未来合并新闻机构时,这种做法是合适的。一家新闻机构可以拥有多家报纸,其负责人被称为总经理,而总编辑只负责内容。如果该机构旗下报纸不多,总经理也可以兼任总编辑。

避免笨重

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表示,该法律草案规定,新闻机构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编辑和副总编辑。其中,总编辑和副总编辑负责内容管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是新闻机构的领导。

Bộ trưởng TT&TT Nguyễn Bắc Son. Ảnh: Phạm Hải
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图片来源:Pham Hai

但部长表示,也有意见认为,有必要将越南之声、越南电视台等多媒体通讯社与众多其他通讯社区分开来。

大型电视台和通讯社应设总台长和副台长,台长以下设各频道和小报的总编辑。至于非多媒体报纸的小报,应像现在一样只设总台长和副台长,以节省成本,并简化领导机构。

“比如,一家小杂志社,设社长、副社长,社长下面还有总编辑、副总编辑,这种机构过于繁琐,无法落实精简人员的指令”,阮北山先生说。

部长表示,起草机构已经收到了新闻官员和记者协会的反馈,并将其与国会代表分享。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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