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病例的检查、发现和治疗。
5月19日,卫生部医疗检查和治疗管理司向卫生部下属医院和各省市卫生厅发出第708/KCB-NV号公函,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病例的检查、发现和治疗。
文件明确指出:目前,全球已记录多起感染病例。新冠肺炎在巴西、英国、泰国等一些国家有所增加……在越南,从2025年初至今,已零星记录了148例感染病例。新冠肺炎已蔓延至27个省市,无死亡病例。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诊疗管理司要求卫生部属下各有床位医院院长、各省市卫生厅厅长根据疫情预测,及时梳理、更新新冠肺炎患者收治方案,避免被动应对和意外应对。
准备好设施、隔离区域、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以组织入院、隔离、诊断、治疗和感染控制。
加强感染预防措施,特别是呼吸道感染预防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在医疗诊疗机构的传播;采取措施确保高危人群(如孕妇、基础疾病患者、重症患者、老年人等)、重症监护区、心血管、人工肾、外科等患者的安全。同时,加强外部卫生、疾病卫生,合理布置科室和房间,适应疫情发展,确保环境绿化、整洁、优美。
医疗检查管理司要求各医院、机构、卫生局严格按照卫生部长2015年12月28日第54/2015/TT-BYT号通知的规定,认真履行病例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