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人机使用规定

生长激素 DNUM_BGZAHZCACF 12:46

义安省同禄乡阮文安先生询问:在越南申请无人机使用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和文件规定是什么?无证使用无人机,例如飞行器、无人机、无人驾驶飞机……会受到处罚吗?越南哪些地区禁止使用无人机?

T回答

据公安部消息:

- 关于处罚:

根据政府2021年12月31日第144/2021/ND-CP号法令,对在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领域违法行为、防治社会弊病、消防和救援、防治家庭暴力、未经许可使用无人机(如Flycam、Drone、UAV...)将受到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 使用未登记飞行执照的无人机或超轻型飞机,或无证组织飞行活动,或虽登记但未在正确的时间、地点、区域、坐标或允许的范围内控制飞行,处以1,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第7条第2款d点);

- 不按照主管部门颁发的飞行许可内容进行无人机和超轻型飞机飞行的行为,处以8,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第7条第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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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cam 是如今许多人都熟悉的设备。插图来自网络

- 未经主管部门颁发的飞行许可,进行无人机和超轻型飞机飞行活动,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第7条第10款)。

此外,对于本条第 7 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还将处以没收证物和行政违法手段的处罚,并处以没收证物和行政违法手段的处罚,吊销飞行执照 3 至 6 个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 144/2021/ND-CP 号法令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处罚行政违法行为的权限。

-关于在越南申请使用无人机许可证的程序和文件:

目前,申请使用无人机和超轻型飞机的许可证的程序和文件均按照国防部管理的行政程序代码3.000132进行,直至政府颁布新的法令规范无人机和其他飞行器的管理,具体如下:

a) 申请飞行许可的程序

需要获得无人机和超轻型飞机使用许可的个人和组织,必须在预计飞行日期前7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组织和个人必须向国防部总参谋部作战局提交飞行许可申请(可直接向国防部综合服务部门提交,或通过公共邮政服务寄送至河内市巴亭镇阮治方1号作战局,或在国防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在线提交)。

运营部门应当在05个工作日内批准组织飞行或者出具不予飞行许可的文件(为保障安全、国防、航空安全以及未按飞行许可申请规定提供完整信息的情况)。

市民/机构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指导,请拨打电话0987567606联系运营部寻求支持。

b) 配置文件组件:

- 申请飞行许可证;

- 飞机和飞行器的照片(最小尺寸为 18 x 24 厘米);

- 飞机和飞行器的技术描述;

- 允许飞机和飞行器在机场、陆地或水上起飞和降落的许可或法律授权;

- 与飞机和飞行器相关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越南哪些地区禁止使用无人机:

根据政府总理于2020年6月10日颁布的第18/2020/QD-TTg号决定,关于设立无人机和超轻型飞机禁飞区和限制飞行区,其中第3条规定了禁飞区,具体如下:

a) 政府授权国防部直接管理和保护的国防工程区域和特别重要的军事区。

无人机、超轻型飞机运行至禁区边界的水平距离在所有高度均不小于500米。

b)党、国家、国会、政府、中央各部门、各部委、各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办公场所;各省、直辖市党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办公场所。

无人机、超轻型飞机在飞行过程中与禁区边界的水平距离在所有高度上均不小于200米。

c) 国防和安全领域

军事驻扎区;部署兵力、作战装备、战备、作战训练和目标防护的区域;国防部和公安部所属仓库区、工厂、后勤技术基地(中心)、监狱、临时拘留所和临时羁押场所;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名录中的工程区域。

无人机、超轻型飞机运行至禁区边界的水平距离在所有高度均不小于500米。

d) 民用和军用飞机运行的机场和飞行场区域。

- 对于拥有01跑道的机场,禁飞区限于从延长跑道两端入口位置向外延伸至15000米,并从延长跑道中心线向两侧各5000米所确定的矩形区域,在所有高度上;

- 对于拥有02条及以上跑道的机场,禁飞区限于一个矩形区域,从飞机起降方向最远跑道的入口位置开始,向跑道两端延伸至15000米,并在所有高度上以02条最外侧跑道的中心为中心向两侧延伸5000米。

- 部分机场区域,即民航飞机每日起降频率少于6架次的机场,允许设立灵活的禁飞区。但机场区域内不得飞行;机场有人驾驶飞机起降时间前后1小时内不得飞行;飞行须经该机场军事飞行管理与管制机构和飞行运行管理机构同意。
e) 越南领空许可的航线、飞行轨迹和飞行走廊范围内的区域,以及越南民航局发布的越南航空情报公报“AIP Vietnam”中规定的航线范围内的区域。
t) 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国防安全原因或应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要求,为确保飞行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国防部决定暂时限制或暂时禁止无人机和超轻型飞机在越南领土某些地区的飞行;本决定立即生效。

为方便越南及外国组织和个人管理、开发和使用越南领空的无人机和其他飞行器,国防部于2025年6月15日在国防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正式公布了无人机和其他飞行器的禁飞区和限飞区。 http://cambay.mod.gov.vn ;服务飞行区信息的管理、监督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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