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道路施工造成的房屋损坏必须得到果断处理。
《义安报》收到居住在荣市雄东坊中美街区的阮氏静女士的请愿书,反映道路施工单位损坏了她的房屋,但仍然拒绝解决问题。
外出三个月后,房屋受损
据婷女士所述,她的父母给了她一块地,让她盖一栋四层楼的房子,她在这里住了多年。2024年7月,她因外出三个月,于2024年10月26日返回时,发现房屋地基被挖开近7米长、30厘米深、25厘米宽;前廊也被挖开,瓦片破碎;东墙柱子上有挖掘机留下的多处撞击痕迹……肇事者是南长城建设股份公司(总部位于荣市黎利坊长征街),该公司当时正在兴东坊阮秀会街56巷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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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婷女士立即请求当地政府介入以保护其权益。具体而言,2024年11月8日下午,当地政府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前往婷女士家中勘察现场并做好记录,以便解决婷女士提出的问题。
“虽然问题尚未解决,但在2024年11月16日下午,施工单位继续用压路机在我家门前修路,导致我家整栋房子都在摇晃,危及房屋和屋内家具的安全。之后,我打电话给当地政府,压路机司机同意停止施工,”廷女士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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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我们注意到,廷女士家门前正在施工的道路是阮秀会街56号巷。这条路目前仍在施工中。廷女士家门前的路段已被施工单位削减至尚未浇筑地基的位置。进入房屋后,根据观察,除了门廊前的砖层损坏外,墙体上也出现了一些裂缝。这些裂缝需要进行客观评估,以确定损坏原因。
根据我们的调查,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2 点,兴东坊人民委员会组织了荣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施工单位南长城建设股份公司、当地政府和廷女士的代表举行会议,以解决廷女士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提出的紧急干预请求。

在这次会议上,当地政府代表还要求施工单位和投资方荣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承诺按照婷女士的要求确保安全;同时,必须计算受损资产,作为赔偿的依据……
尽管会议上许多人认为婷女士侵占了道路约50厘米,而承包商只在路基上施工,但也有许多人赞同婷女士要求施工单位赔偿的诉求。
在这次会议上,荣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的项目负责人阮清心先生也建议,承包商必须确保安全,制定加固路缘石的方案,以保障住户的安全;施工完成后,必须为住户完成抹灰工作。投资方还委托承包商加固和美化婷女士的房屋,并做出全面承诺;同时要求承包商为婷女士提供一笔合理的资金……

在11月19日的会议上,雄东坊人民委员会要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和施工单位向廷女士承诺,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不得对廷女士的房屋造成损害。如果廷女士的房屋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3个月后遭到损坏,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兴东坊人民委员会还要求承包商和投资方修复婷女士房屋的正面外墙,并尽快完成施工,确保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导致婷女士房屋出现地基沉降、裂缝或其他损坏,他们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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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彻底处理。
据婷女士称,尽管当地政府与相关各方已就此问题进行了两个月的会谈,但至今为止,施工单位仍未落实会议记录中的各项决议。投资方和施工单位既没有承诺安抚家属,也没有承诺支付500万越南盾用于修复房屋正面受损部分。
“很多人认为我家房子侵占了街道,所以他们肆意破坏房屋却不予赔偿。可我家这房子是很久以前建的,当时56号巷很窄,两旁都是灌木丛。我是否侵占土地将由有关部门裁决,但投资方和承包商必须对施工期间房屋的损坏负责,”婷女士愤愤不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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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东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谦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阮秀会56巷道路建设项目由荣市土地基金开发中心投资。在听取了婷女士的意见后,坊方也邀请相关各方参与工作,并要求落实结论中的部分内容。关于损害赔偿问题,地方政府目前尚无充分依据。但坊方也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成整条道路的建设,以便市民出行便利。请继续加快项目进度,争取在新年之前完工。

显然,阮氏静街56巷的施工影响到阮氏静女士的住宅这一事实确凿无疑。这看似一件小事,却因施工单位和投资方的犹豫不决而“闹得沸沸扬扬”。这不仅直接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也为该市部分道路的建设和改造树立了不良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