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警告:避免引发事故并遗弃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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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车辆肇事逃逸,是对他人健康和生命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种行为已受到广泛谴责,但在现实中却依然存在,引发了民众的强烈愤慨。

当人的生命被轻视时

近日,2024年5月21日晚10点55分左右,荣市升龙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发现两名年轻男子和一辆摩托车躺在路中间,此外,一块汽车牌照被遗弃在路上。

住在荣市义莲乡升龙街143号对面的武德段先生讲述道:当时我正在屋里,听到一声巨响,便跑到升龙街,看到街道西边躺着两名受重伤的年轻人,往北约20米处有一辆摩托车,车牌号为37H1-274.56,严重受损。

此外,还有一辆车牌号为37D-024.17的汽车躺在路中间。据段先生介绍,此前,有人来到现场,看到了一辆起亚Morning轿车,但那辆轿车已经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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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晚,荣市升龙街发生事故。图片来源:CSCC

上述事故造成一名受害者死亡,受害者名叫 Toan(2004 年出生),家住 Quy Hop 县 Chau Thai 乡,另一人受重伤。

随后,警方找到了肇事车辆。根据车辆登记信息,车牌号为37D-024.17的车辆为厢式货车,登记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车主为NTHN(1994年出生)。检验期限为2022年7月19日,检验已过期近两年。

此前,2023年1月29日下午2点25分,在46号国道途经武列乡(Thanh Chuong)清仙村时,一辆牌照为37D1-790.XX的摩托车在往Ro桥-Thanh Thuy方向行驶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客车迎面相撞。

经过激烈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现场,摩托车横躺在路中央,车头被碾压,受害者则躺在距离碰撞地点约15米的路边。

“听到‘砰’的一声,我赶紧跑到街上,发现客车已经逃走了。受害者被甩到路边当场死亡。他旁边有一部手机。我赶紧抓起手机,拨打了通讯录里的多个号码,通知我的亲属。” 一位来自清章县武列乡清仙村的居民说道。受害者后来被确认为清章县第六监狱的一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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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9日,事故发生在46号国道,途经武列乡(Thanh Chuong)清仙村。图片来源:CSCC

居住在演州郡的阮文A先生的亲人因肇事司机未及时送往急诊室而不幸身亡。他说:“交通事故的发生固然令人意外,但肇事司机本应正视事故后果,及时将受害者送往急诊室。即使他们知道自己的亲人无法活下来,家人也不会感到那么怨恨和担忧。”

严肃查处

按照程序,接到交通事故举报后,有关部门将迅速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紧急审查、收集有关资料,特别是要让在场的受害人和目击者能够掌握肇事车辆的特征。

此外,还要对路线上的摄像头位置进行审查,以识别事故发生前后经过的车辆;同时,协调巡逻队、警察部队和地方在路线和区域设置检查站……

然而,在查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过程中,执法部门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障碍,尤其是发生在夜间、行人稀少、或1A国道等车辆可以高速行驶的路段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据省交通警察局宣传、调查、交通事故解决和违法行为处理组组长阮英俊中校介绍:许多造成交通事故的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利用夜晚、下雨、道路昏暗、路人少等时机逃跑……此外,为躲避当局追捕,这些人迅速将受损车辆藏匿起来进行维修。

但根据现场痕迹,结合民众提供的信息和图像,即使肇事者逃逸数百公里,有关部门仍然能够追踪到肇事司机,并依法进行处理。

例如,2024年3月10日晚,公交车司机武廷飞(34岁,乂安省安城县人)在顺化绕城公路9+500公里处发生车祸,造成2人死亡,随后司机逃离现场,在乂安省途中被有关部门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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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交警大队曾处理过一起肇事逃逸的案件。图片:文件

当地警方表示,肇事司机肇事逃逸会造成诸多后果。首先,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可能危及生命;其次,现场秩序受到干扰,给调查机构带来困难……这种违法行为多集中在年轻人群体中。

Trong Hai 律师事务所主任 Trong Hai 博士兼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留在事故现场,直到警察到达,除非受伤者必须被送往急诊室或受害者必须被送往急诊室或因为生命受到威胁,但必须立即向最近的警察局报告……

驾驶车辆造成事故后逃逸,是对他人健康和生命的漠视,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驾驶员道德的践踏。这种行为必须受到谴责,并需要制定更多法律法规来遏制此类行为。

除了加大对事故肇事者的处罚力度外,当局还需要广泛宣传此类事件,以增强震慑力和教育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意识。此外,驾校和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车辆驾驶员驾驶道德的宣传。

最重要的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提高认识,必须明确:造成事故后逃离现场,不救助受害人,不仅是违反道德和交通文化行为准则,也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第100/2019/ND-CP号法令规定了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的处罚如下:

- 对于汽车及类似车辆驾驶员:对造成交通事故,不停车、不保护现场、逃逸且未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参与急救的驾驶员,处以1600万至18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还将受到额外处罚,例如吊销驾驶证5至7个月(基于第5条第8款b点)。

- 对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类似摩托车的车辆和类似摩托车的车辆驾驶员: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未停车、未保护现场、未向主管部门报告逃逸、未参与对受害者进行急救的驾驶员,处以600万越南盾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此外,违反规定的驾驶员还将受到额外处罚,例如吊销驾驶证3至5个月。(基于第6条第8款d点)。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车主可根据 2017 年《刑法》第 1 条第 72 款被起诉,可被判处 3 至 10 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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