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成立公司募集资金,诈骗金额高达1550亿越南盾。
这对夫妇以高利率为诱饵募集资金,引诱和诈骗了许多人投资,挪用资金超过 1550 亿越南盾。
11月15日,高平省侦查警察署立案侦查,对两名涉案人员——1986年出生的林大福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农文璎(Nong Van Au)及其妻子1991年出生的林大福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阮良邦(Nguyen Luong Bang)——发出4个月的临时拘留令。农文璎的常住地均位于多乐省邦美蜀市和胜乡4号村。上述程序决定均已获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

主题:Nguyen Thi Vinh 和 Nong Van Au。
此前,高平省公安局刑事警察局接到多位高平省市民的报案,指控农文玥和阮氏荣涉嫌诈骗和侵占财产。经调查,查明农文玥和阮氏荣分别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林大福集团股份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Au 和 Vinh 利用举办研讨会和会议的伎俩,介绍并呼吁人们为房地产投资项目出资,并在当地建设公司工厂,承诺提供高额且有吸引力的利率,声称自己是一家拥有大量注册资本的公司,并出示虚假的项目文件来建立信任,吸引许多人参与投资。
当投资者将资金转给 Au 和 Vinh 时,两人都将资金用于其他个人用途,没有履行合同中的承诺,也没有能力偿还。
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至2022年间,Au和Vinh从全国各地投资者处募集了近3000亿越南盾的投资资金,其中高平省就从众多投资者处筹集了超过830亿越南盾。初步调查机构认定,Au和Vinh挪用了超过1550亿越南盾的资金,且由于所介绍的项目均为虚假项目,因此无力偿还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