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断公共车辆接送部门负责人和处级负责人开会
财政部各综合司司长、处长等出差、开会等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自理交通。
财政部长刚刚发布了一项决定,规范各总局、各部门(及地方各级单位)出差使用公车的预算制度。
分配公车的这项决定适用于税务总局、海关总局、国家储备总局、国库、国家证券委员会,规范在河内市出差(包括会议)时使用公车的资金分配。
因此,副总经理及同等职务、司(局)长、副司(局)长及同等职务的人员必须自行提供交通工具,用于出差,包括参加会议。
此外,设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的厅级机关(及同级单位),在河内和胡志明市出差(包括开会)时,也适用公共车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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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的公车。图片来源:L.Bang |
具体而言,设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的税务局、国库局、海关局、地区国家储备局的局长、副局长及同等职务人员属于此项公共车辆分配的对象。
对于设在其余省市(河内和胡志明市除外)的部门(及同级单位),预算拨款适用于在其部门(及同级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和中央直辖市的城市和城镇出差。
因此,承包主体为各省和直辖市(河内和胡志明市除外)税务局、国库局、海关局和地区国家储备局局长、副局长及同等职务。
出差固定津贴按照固定价格(13,000 越南盾/公里)乘以每个岗位每月实际出差距离确定。
财政部长本决定自2017年5月15日起生效。
2016年国有资产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财政部拥有公车数量最多,达2295辆。其中,仅税务总局就有940辆,国库署有770辆,海关总署有462辆,其余均属于财政部其他单位。财政部的公车数量是其他部委的数倍。
财政部代表表示,该部之所以拥有最多的公务车辆,是因为其规模庞大,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数量是其他部委和部门的数倍,仅次于军队和警察。财政部工作人员数量高达约8万人。仅税务总局就有近4万人,在各级部门工作。
此外,税务和财政等一些部门要求必须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运送资金。
去年10月,财政部率先为部属副部长及领导人员(司局级及以上)配备公车,其职务津贴系数为1.25。领导人员每日从住所到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用,按照出租车费乘以每月工作天数计算,自10月1日起实施。
固定预算最低者为396万越南盾/月,最高者为990万越南盾/月。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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