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荣军社会部督察与司机解除劳动合同,掌掴警察
1月23日,劳动监察局对在章阳桥掌掴交警的蓝牌车司机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劳动荣军社会部监察局最新消息,经劳动荣军社会部部长授权,该部监察长阮进松刚刚签署了第2号决定,解除与该部监察局蓝牌车司机阮维青先生的劳动合同,阮维青先生不服从交通警察的命令,并掌掴交通警察,事件发生在1月18日晚间,地点在章阳桥下。
这是交通部针对这几天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肇事司机采取的非常坚决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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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监察员的车停在交通违规现场。 |
交通部总督察阮进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机阮维青已被警方起诉,案件的下一步处理将交由警方处理。之后,交通部将继续依法处理。”
阮进松总督察还透露:“在提交给交通部督察局的报告中,司机阮维青称,1 月 18 日晚上 7 点左右,当他驾车经过章阳桥时,由于他想转弯,阮维青司机打出了右转信号。
然而,交警不允许他右转,并要求车辆直行,因为道路拥堵。司机Thanh仍然想右转,于是试图转动方向盘向右转弯。然而,就在他转动方向盘时,一名交警用警棍敲击了车辆的引擎盖。
此时,司机阮维青还坐在车内,摇下车窗,伸手就要打流动警员一巴掌。紧接着,司机阮维青也下车向流动警员道歉,但无济于事。
“我从司机Thanh的报告中了解到了这一点。我认为这也是一起工伤事故。因为司机Duy Thanh在交通部工作多年,为人非常温和,从不与任何人大声争吵。交通部几乎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对他感到惋惜,我个人也对他感到惋惜。但即使我们同情他,我们也不应该、也不能掩盖事实。我们决心严肃处理此事,为其他案件树立榜样。” Nguyen Tien Tung总督察肯定地说道。
“一些报纸报道和舆论称我也在那辆车里,但这些信息完全是假的。如果我在那辆车里,司机绝不会如此鲁莽行事,”这位总督察补充道。
此前,1月18日晚,河内章阳桥桥下,交警执勤疏导交通,并有机动警力引导车辆直行,避免拥堵。
然而,此时,在行驶经过章阳桥时,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监察局蓝色牌照车辆的司机不服从命令,对执勤警察行为粗鲁。
专案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将此人及车辆带至博德坊派出所作记录、移交案件,随后通知龙边郡警方调查处理此案。
在警察局,司机Thanh承认事发时他没有使用任何兴奋剂或酒精。他一怒之下打了警察一巴掌。
事件发生后,劳工部长陶玉勇立即指示坚决严肃处理,不得掩盖。
1月20日,河内市龙边郡警察局作出决定,对阮维清(1975年出生,富寿县人)提起公诉,罪名是拒捕执行公务罪(根据《刑法》第257条)。
据恩古伊杜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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