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近500亿越南盾的进出口银行“美女”画像
(Baonghean.vn)——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杜良交易办公室的一名员工阮氏林(Nguyen Thi Lam)刚从大学毕业,相貌英俊。她手下的许多顾客都因钱财丢失而晕倒。
复杂又简单的提款技巧
9月27日上午,义安省警察局经济管理秩序和岗位调查警察部(PC15)与多家新闻机构举行会议,公布有关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滥用信托侵占财产”案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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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林有一张漂亮的脸蛋。 |
据侦查机关信息,阮氏林出生于1987年7月17日,居住在越南杜良县安山乡安香村。高中毕业后,阮氏林就读于义安经济学院(现义安经济大学)。毕业后,阮氏林在家族企业担任会计一段时间,并于2010年底进入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实习。
2011年3月,Lam被聘为越南进出口商业股份制银行荣市分行Do Luong交易办公室的出纳员,负责收取和支付现金、审查客户的贷款申请、调动资金、根据目标放贷……
阮氏林在进出口银行工作了5年多,但最近人们发现他异常富有,开豪车、建房、购买大量土地......通过掌握情况,运用专业手段,义安省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发现阮氏林有触犯《刑法》第140条“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的迹象,并成立了916E项目。
9月19日,乂安省侦查警察局对该案作出起诉决定。当时,阮氏林不在当地。经劝说,阮氏林于9月21日自首,并初步承认了其违法行为。
9月24日,乂安省公安厅经济警察局对邓廷红(生于1973年),居住于长山乡(杜良),曾任越南进出口银行荣市分行杜良交易室主任,因其犯有“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符合刑法第285条),向其发出紧急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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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机构的 Nguyen Thi Lam。 |
关于Lam的行骗手法,乂安省公安局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阮春添上校表示:“此前,为了达到调动存款的目的,Lam会将存款利率从3.5%-5.5%提高到7%-12%/年,以此吸引客户存款。借此,Lam会邀请一些客户直接到Lam家中存款,Lam还会办理相关手续,将存款转给客户。客户的存款全部转入银行,Lam会将额外利息相对足额地支付给客户。”
自2013年起,林某开始有挪用资金的意图,并使用诈骗手段从越南进出口银行提取资金。根据越南对外贸易股份制商业银行2014年9月8日第356号决定关于颁布存款使用规定的规定:“客户提取在进出口银行存入的存款,必须直接到银行办理文件和手续;必须直接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护照;必须出示银行交给其持有的存折”。
为了获取客户签名,林某利用其关系密切,诱骗客户签署虚假声明,然后手写内容要求(提取或转账金额),让银行员工直接输入到已有客户签名的虚假声明中,最终提交给主管审批。此外,在一些虚假声明中,林某还伪造了客户签名。林某利用这一伎俩,以6名客户的名义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了480亿越南盾(约合1.67亿美元)。其中,140亿越南盾来自原Do Luong交易办公室主任Dang Dinh Hong签署的文件。
据侦查机关介绍,自2013年以来,林某多次取款,每次都“像从口袋里掏东西一样轻松”,而进出口银行和客户均对此毫不知情。被捕后,邓廷洪供认,他非常了解取款系统的操作规则,但出于尊重,他还是签署了相关手续,允许林某自由取款。
客户不担心丢失存款
会上,阮春添上校评估道:“这是义安省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非法提取现金案件,对商业银行管理松懈、不规范、不守原则的行为敲响了警钟。”目前,义安省警方正与义安省人民检察院配合,将阮氏林的犯罪行为明确认定为“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或“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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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义安省警察局管理和职务犯罪调查局局长阮春添上校表示,客户不怕丢失存入的钱,银行必须确保客户存款的完整性。 |
蒂姆上校补充道:“阮氏兰冒用6名客户名义从系统中取款,其中存款金额最高的340亿越南盾,最低的3.5亿越南盾。”得知阮氏兰从其存款账户取款后,客户们都非常担心,有些甚至“晕倒”。
但从调查机关的角度来看,需要确定此处的侵权主体不是客户,而是进出口银行。如果此处侵权主体明确认定为银行,那么民事责任就在于阮氏林,银行必须确保客户存款的完整性,因为客户存款受法律保护,并由银行承保,客户不提现,不直接去银行取款,不授权任何人,仍然保管着存折,资金不会丢失。
对于曾任杜良交易所所长的邓廷红一案,侦查机关仅认定其因尊重他人而构成“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并未发现其有任何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客户存款,即成为阮氏林共犯的迹象。
阮春添上校还建议:“通过此案,为避免受骗,在商业银行存款的客户也应定期查看存款利率的准确信息,切勿进行个人交易,以更高的利率存款牟利。此外,还应定期检查账户,如发现任何异常交易,应立即向银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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