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放牧牲畜依法如何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在道路上放牧牛群的行为将如何处理?在哪些情况下,牧民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起诉?这是来自宜禄乡NQG先生的提问。
回复:
《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32条明确规定:控制、牵引动物或者驾驶动物牵引车辆的人,应当让动物靠近道路右侧行驶;在仔细观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让动物横过道路;绝对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将动物引入机动车道,不得让动物在道路上乱跑。
牵引牲畜者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将根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11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而言,不让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清理牲畜粪便、让牲畜进入机动车道或让牲畜牵引无人驾驶的车辆等行为,可处以15万至60万越南盾的罚款。其中,如果将牲畜或牲畜牵引的车辆牵引到高速公路上,罚款最高可达200万越南盾。

除了行政处罚之外,将牲畜放养在道路上造成事故的行为还可能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03条引起民事责任。据此,除非另有约定,牲畜的所有者或使用人有义务赔偿因牲畜给他人造成的所有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是他人的过错,则必须共同赔偿;如果是非法使用牲畜,非法使用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管理存在过错,牲畜的所有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如果放开或牵着宠物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宠物主人可能根据2015年刑法第128条被以过失杀人罪起诉,该罪的刑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至5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2人以上死亡,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