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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组织安排的新方向

清维 March 4, 2025 10:17

组织机构和分配人员的过程必须秉持“从选拔人才开始”的公平和客观精神,防止“人才流失”,防止出现复杂的内部问题。

Trụ sở HĐND, UBND tỉnh Nghệ An tại thành phố Vinh. Ảnh: Thành Duy
荣市乂安省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总部。照片:Thanh Duy

T从挑选人开始”不要造成“人才流失”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紧急通告第1466/UBND-TH号,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将有关机关单位改组若干内容的通知送交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送交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共服务单位。

目标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常委、省人民议会关于机构改组的结论、决议、电报和公函,确保各机关和社会持续、正常、顺利运行的法律基础;各机关职能任务不重叠、不重复、不遗漏,不出现时间、地点、领域的断层;即使有关法律条文没有及时修改、补充,也要及时处理机构改组后出现的问题。

因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区级人民委员会和公共服务单位集中精力指导各项任务和解决方案的落实,确保按既定进度推进;并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加快完善各机关单位的组织结构。

同时,当主管机关或个人作出决定,规定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职能、任务、权力、组织结构或规章必须予以公布时,应立即履行国民议会第 190/2025/QH15 号决议所规定的内容的公开宣布责任。

直接、监督、敦促和引导及时披露信息,为机构、组织、个人和企业创造易于获取信息的条件。

在安排好组织结构后,仔细研究与本机构的职能、任务和权力相关的内容,以便在收到个人和组织的请求和建议时,能够接收、回应、指导和回答与本机构的职能、任务和权力相关的问题,确保执行第 190/2025/QH15 号决议第 2 条规定的原则。

重组体制、委派干部的过程,必须继续做好政治工作、思想工作和政策工作,造福于受影响的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工人;干部委派必须秉持“选拔人才”的精神,保持公正客观,留住优秀干部,防止“人才流失”,防止出现复杂的内部问题。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

根据主管机关批准的机构重组和精简方案,各机构和单位应按照政府2022年12月30日第111/2022/ND-CP号法令的规定,将公务员和劳动合同从实施机构重组的单位转移到符合现行规定的新单位。

继续重组内部组织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在等待专门管理部门发布关于专门机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调整后)的通知期间;近期内,各机构和单位继续按照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执行,确保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组织安排方案和计划。

各部门、分支机构和部门在收到司法部评估文件、专门管理部通知后,及时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条例草案;部门分支机构(如有)将草案送交内政部评估,报省人民委员会签署颁布;按照现行规定对部门内部组织和公共服务单位进行调整。

给区人民委员会:指示内政部按照相关规定,对区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进行评估,并报送区人民委员会颁布规章;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组织下属公共服务单位进行调整。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区级人民委员会定期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重组国家机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主动解决重组机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内政部)报告并提建议,由省人民委员会根据职权范围解决,或者向主管部门报告解决。

对于公共服务单位,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工作人员按照省委2025年2月7日第473-KL/TU号决议,将组织机构重组项目(计划)提交内政部评估,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最迟完成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

“这是重要内容,紧迫进展,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迅速、认真、有效地落实,确保全面推进,”省人民委员会指出。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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