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新冠肺炎的抗病毒药物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出售
(Baonghean.vn)- 义安省的制药企业未经医生处方不得销售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抗病毒药物。任何违反规定的机构都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理。
近日,义安省卫生厅就抗病毒药物经营事宜发布了第801/SYT-QLD号批示。2019冠状病毒病治疗发送至义安省各区/市/镇卫生局及药品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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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卫生厅官方消息。图片:Thanh Chung |
文件指出:根据卫生部2017年12月29日第52/2017/TT-BYT号通知关于门诊治疗中药品和生物制品处方和处方的规定,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抗病毒药物(法匹拉韦、瑞德西韦、
目前,卫生部已批准多种含有活性成分莫努皮拉韦(Molnupiravir)的抗病毒药物上市。为防止义安省出现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抗病毒药物非法销售的情况,卫生部要求义安省的制药企业,未经医生处方,不得销售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抗病毒药物。
卫生部要求各区、市、镇卫生局向其负责的范围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更新本通报中的信息;及时按照政府2021年12月28日第124/2021/ND-CP号法令第2条第15款d点的规定处理,该法令修订了第115/2018/ND-CP号法令关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和第117/2020/ND-CP号法令关于卫生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